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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2011年)

发布时间:2013-03-11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888

卫生

    【概  况】  2011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 114个(含县区、油田),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所,三级乙等医院1所,二级医院11所,民营医院11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9所,乡镇卫生院31所,村卫生室523所,个体诊所53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1个。全市卫生系统共有人员10 2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 162人,住院床位达到5 949张,千人口拥有医生数2.27人,千人口拥有床位数为4.64张,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政府办医疗机构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共2 885台、件,总价值2.4亿元。盘锦市卫生局直管医疗卫生单位有17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1个,分别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处级)、市卫生监督所(副处级)、市中心血站(副处级)、市结核病防治所、市妇幼保健站、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二界沟海港检疫站、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市医学会、市卫生科教中心;差额拨款为6所医院,分别是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处级)、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处级)、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六院(1991年省化建公司移交给地方)。盘锦市卫生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医政中医科、卫生监督食品安全与疾病控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群人事科。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管理。2011年,盘锦市卫生系统谋全局、抓改革、促发展,顺利完成了三年医改的阶段性任务,在省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考核评比中取得“六连冠”的佳绩,实现“十二五”的高起点开局,奠定了新一轮跨越腾飞的坚实基础!

    【基层卫生机构医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完善,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30元,参合率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的广覆盖目标。在全省率先与社会商业保险进行合作,放大基金利用效能,将参合农民最高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0.5万元。启动新农合“一卡通”工程,参合农民持卡看病在定点机构可享受即时结算、即时报销,全年共计36万人次受益,补偿金额达9 348万元。在全市3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采购基本药物平均降价40%,配送金额1 235万元,配送率同比增长17%。全面实施“三免六减半”政策,累计减免医疗服务收费达120万人次,共计960万元。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将市六院、双台子区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由单纯医疗服务向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兼顾基本医疗服务的转变。深入开展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水平继续提升,举办农村、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19期,累计培训1 225人。全面实施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52万份,建档率达到54%,举办各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05场,提供健康咨询5万人次。持续开展医疗扶贫暨“科普之冬”活动,诊治病人2 103人,赠送药品、医疗器械合计84万元,减免各种诊治服务费用近20万元。

    【医疗服务】  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结合“平安医院”建设、“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不断健全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与电子病历试点,普遍强化“三基、三严”岗位培训活动,对病历和处方书写质量、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在全省骨干医师、中医技能大赛活动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已建立示范病房118个,占全市总量的72%。开辟门诊、急诊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患者无效往返和等候时间。全年市直医疗机构门诊量达82万人次,同比增长9.3%;住院患者54 819人次,同比增长7.2%;病床利用率达90.2%,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实现业务收入52 711万元,同比增长17%。

    【疾病预防控制】  以市疾控中心为技术支撑,不断完善重大疾病预警监测体系,搭建了国家霍乱监测、国家流感重大传染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等网络平台,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纳入平台管理儿童73751人,各类疫苗免疫接种率平均达到96%以上。全市连续19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连续10年无霍乱疫情发生,全市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种7 922例,报告发病率为568.9/10万。推行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及免费婚检,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全市孕产妇死亡率连续6年为零,婴儿死亡率为6.79‰,与人民群众健康相关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置。

    【卫生应急保障】  健全完善《盘锦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级各类预案181个,组建了52支、796人的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各类传染病疫情防控、院前急救等应急培训演练4次,全面提升了盘锦市联防联控的应急保障能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共抽调医疗、防疫、应急队伍240余人次,科学、有序、规范应对了“7·17”京沈高速重大交通事故、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甲肝疫情暴发、盘山县高中结核病及海城炭疽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在各类事件处置工作中,整个应急体系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措施有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医疗学术交流】  市医学会秉承“弘扬学术、激励创新”的宗旨,积极寻求中华医学会、省医学会的支持与指导,不断探索和创新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术繁荣。先后邀请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等医院37位知名专家学者来盘,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进行病例答疑与分析,探讨专科建设与发展,学术交流氛围空前活跃。全年共建立健全各类医学分会36个,学会成员达到1420人,举办各级各类学术会议92次,为推进全市医学技术水平提高和专科发展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卫生监督执法】  全面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的广度和力度,组建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并实行综合执法,保质保量完成“两会”、湿地旅游周、中央及省部级领导到盘锦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在全市3 000余家卫生相关服务企业中,实行规范化依法亮证公示经营活动,举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40期,培训执法人员与执法相对人9 000余人次。年内对供水单位、公共场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等1 200余家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 210份,行政处罚147户次,罚款金额80950元,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对上争取资金与民生工程】  市卫生局把对上争取资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目标管理,层层下摆指标,上下联动落实,全年对上争取资金5 150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任务。全市卫生系统以“迎全运、爱家乡、创卫生辽宁”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建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5  000座,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为4 600名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补助,补助金额达230万元,为642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减免手术费用45万元。

    【卫生行风建设】  全市卫生系统立足行业特色,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五好班子”、“双争”、星级评定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行风制度建设、行风问卷调查、社会监督员评议、医院诚信服务评价、明察暗访等活动,全面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利用民心网、《盘锦医药专刊》等载体对行风建设内容进行公示,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3.32%。连续6年荣获全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市软环境、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曹阳阳)             
 

    



爱国卫生运动

    【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   3月31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迎全运、创卫生盘锦”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暨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部署会。第23个爱国卫生月集中整治期间,兴隆台区爱卫办在行政区域调整后,重点整治了原来归属不明确的地方和区域的交接处;双台子区重点整治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清理违章占道经营;大洼县重点整治红海滩风景区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并整治出环境卫生样板镇;盘山县重点整治县域内的河流、渠道水面上的漂浮物;辽滨沿海经济区重点整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为外来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辽河口生态经济区重点整治了区域内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活动开展以来,共投资120余万元,出动人员7万余人次,各种车辆4 000辆次,清理垃圾3万余立方米,清理违章占道78处,拆除私搭乱建45处,规范各类广告牌36块,清理小招贴3万余处,疏通沟渠1 600延长米,保洁铁路沿线1 800延长米。4月2—3日,全市统一开展除四害活动。市爱卫会、兴隆台区政府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分别在兴隆台区紫园小区、鹤乡小区、西水湾小区、501大院、科学家花园等十几个小区进行灭鼠和熏杀越冬蚊蝇活动。共投灭蚊蝇烟剂2 000枚,城乡投入鼠药共17吨。

    【市容环境整治】

    一、加大市容环境执法力度,环境卫生整洁有序。2011年,盘锦市将“四化”(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竞赛、湿地旅游周、创建全国卫生城、“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等各项活动,作为推进创建卫生城市载体性工作,全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综合执法工作。先后推进落实春、秋两季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对主干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查处散倒垃圾残土、乱排乱卸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清运建成区内生活建筑垃圾,共查处随意排放垃圾246起,清运垃圾3 000立方米。以加强市容环境执法工作为重点,清理露天烧烤,取缔沿街摆卖、店外经营,规范管理早夜市、早餐点,合理设置自行车修车点、修鞋点。共清理流动商贩3764人次,出店经营1231处,取缔露天烧烤517处。对全市街路两侧、住宅小区内种植的5.4万平方米小菜园进行了清理。开展创建示范街路工作,第一批创建向海大道、红旗大街、市府大街、惠宾大街等10条示范街路,重点拆除违规设置有碍观瞻和占道的违章搭建棚亭,清除临街张贴、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清理堆放物2 500立方米,拆除临街棚亭98个,进一步提升了道路景观视觉效果。

    二、全力推进市容环境“四化”整治工作。市住建委两次组织市环卫处,双台子区环卫处、兴隆台区环卫处、大洼县、盘山县环卫处、辽河油田公用事业部、物业管理处、辽滨经济开发区、市、区经济开发区等多家环卫管理部门召开协调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盘锦市关于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及“四化”检查实施方案精神,明确责任,部署任务,把盘锦市的爱卫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委会同多家基层及相关部门采取领导步行拉练检查办法,逐条街路检查,遇到问题,协调责任人当场处理,对双台子区(上稍子村、一统河、城乡结合部)、兴隆台区(生态园南路积存垃圾) 、辽河油田(石油大街东端)所属区域的积存垃圾进行治理,共出动车辆800余辆次,清除垃圾约5 000余吨,清除乱贴小广告2万余张。为了达到街路机扫率≥20%卫生城市标准,盘锦市机械清扫车由原来的2辆增至9辆,机械化清扫率双台子区达到21%,兴隆辆区达到25%;2011年,盘锦市投资600万元新建垃圾收集中转站2座。制定了城市清扫保洁制度,将城乡结合地区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工作纳入专业队伍管理,逐步扩大了生活垃圾袋装化服务范围。年内,盘锦市的主街、路清扫保洁面积达到728万平方米,配置环卫工人1 456人,街道、社区保洁人员达到配置标准,清扫工占职工总数比例达94%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袋装化服务达到5.3万户,收集率达到50%;增加了封闭运输车数量,目前全市共有垃圾运输车辆17辆,垃圾日产量400吨/天,垃圾日清运400吨/天,已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撤掉主街路老式垃圾箱,增设了封闭式垃圾桶;加强了对现有公厕垃圾围点的维护管理,增加临街单位对外开放厕所40余座,公厕总数达到104座(其中水冲厕所24座),切实缓解和改善市民入厕难的问题;增设果皮箱700余个,增加5个生活垃圾分类小区,为盘锦市的爱卫、创卫工作增加砝码。依据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全面实施“156121”绿化系统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90公顷,绿地率递增3.2%,绿地率达到38.64%,绿化覆盖率递增3.2%,绿化覆盖率达到42.98%,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3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21平方米。全市共植树54.9万株。启动建设一统河、六零河、螃蟹沟、双绕河等6条滨水景观带。建设林丰路北段、建新街、金城路、石化路、惠宾街东段、惠宾街西段、东跃街等共计18条景观路绿化工程。重点建设提升向海大道和中华路绿化景观。完善日月兴城、生态园、水木清华、鼎信佳苑、新广厦等10处居住区绿化。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建设,强化园林绿化管理,确保城市街路、公园、游园、绿化带、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等绿地的树木及时返青,草坪及时返绿,绿地养护到达了无杂草、无杂物、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害的标准;绿篱修剪整齐,无缺株断线现象。及时协调指导各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和责任区的绿化工作,逐步提高专用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和种植技术,树木成活率达90%以上。

    三、取缔农贸市场占道经营,解决脏乱差问题。对全市58处市场进行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确保集贸市场的主体资格合法。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硬件设施完善、卫生条件达标。着力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双台子区天河农贸市场附近的露天市场实施退路进厅。督促东风集贸市场完善了给、排水设施,钻井批发市场的地面和柜台基本实现了瓷砖化,全市集贸市场全部实现专设清扫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协助市场主办方划行归市。基层工商所干部定期与市场主办方一道,开展市场巡查,要求市场经营者货物摆放整齐,秩序良好、环境清洁、排水畅通。各县(区)局对集贸市场业户营业执照的悬挂,胸签的佩带进行统一和规范,并协助相关部门治理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卫生环境差等问题。规范露天集贸市场。对八里、乔家、城北、新工街等暂时无法取缔的露天集贸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严控在路边石以上,严禁其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内经营。规范集贸市场周边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市场外经营现象,要求各市场开办部门保持市场周边环境整洁,确保有序经营。同时加强秋菜、年货、螃蟹等季节性商品临时市场的规范管理,共清理取缔违法占道市场21处,清理230余人次。

    【健康教育】 

    一、3月25日,召开2011年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和部署2011年全市健康教育工作。

    二、以建设“健康街道”活动为载体和主线,市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所下大气力狠抓建设健康街道工作,以建设“健康街道”、“健康社区”活动为抓手,采取“综合协调、以点带面、发挥优势、积极推进的策略”,把社区健康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双台子区建设街道、胜利街道、化工街道、辽河街道和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兴隆街道、新工街道先后被省爱卫委、省卫生厅授予辽宁省建设健康街道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和双台子区化工街道、辽河街道申报的工作材料和现场综合考评,盘锦市位列全省第二名。2011年又新增加了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和双台子区东风街道、红旗街道,各创建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健全组织网络,有工作计划,有图文并茂的卫生宣传专栏,发挥盘锦市各级健康教育专家讲师团的作用,对社区居民开展培训、讲课、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全面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以盘锦市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载体,大洼县新开镇、田家镇、新兴镇、王家乡和盘山县太平镇等开展各种形式卓有成效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强化《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提升盘锦市烟草危害控制水平。盘锦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稳步推进,多次对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接受省健康教育中心两次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健康教育所5月25日召开烟草控制项目暨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工作会议,按照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和省健康教育中心关于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关于印发盘锦市开展2011年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盘健教字[2011]5号)文件,自制控烟小折页2万份,连同省里下发海报、小折页发放给两县两区、项目单位和公共场所,确保此次无烟日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无烟日当天,市健康教育所组织工作人员与双台子区疾控中心共同在双台子区辽河商业城门前开展大型控烟宣传活动,市民踊跃参与,活动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4个,展板8块,悬挂横幅10条,出动宣传车6辆,发放健康宣传书籍500本、烟草危害常识小折页5 000张,宣传单1万余份,设置咨询台,对过往群众答疑解惑,并在市政府广场制作一期图文并茂的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2 000余份,自制禁烟宣传单10 000份。

    五、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卫生新闻宣传。盘锦电视台开辟专栏,播出每周一次《科学与健康》和《农民健康》专题片,盘锦广播电台开办每天一次《健康快车》专题栏目,制作健康素养小册子4 500本、围裙800个;健康教育工作档案800册;结核病防治手册2 000册、宣传单1万份、光盘200张;控烟地贴100个、标识100个、公益宣传光盘20张、小折页1万份;防风健康小常识3万份、光盘100张;洪涝灾害防病常识3 000份;防炭疽病宣传单1万份;防治艾滋病小册子6种3万份、宣传水杯300个、展板150块、购物袋1 300个、雨伞350把、光盘190张。《盘锦卫生》已出版46期,2011年出版8期,已成为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宣传平台,从而更好更有效地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

    六、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动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医院作为健康教育基地作用,对全市医院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发挥市中医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大洼县医院典型示范作用。各医院做到“七有”(即有院长负责,有科室分管,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有工作档案,有固定的宣传专栏,有各种宣传资料,有“禁止吸烟”标志);积极开展住院患者专题健康知识讲座,逐步提高了住院患者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对所辖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推动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可持续开展。协调市教育局落实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要求把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中心环节,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开展丰富余彩的学校健康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创建“无吸烟学校”活动;抓好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对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光荣院、市中心客运站等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普及卫生基本知识,加大了培训力度,逐步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七、开展大型健康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强大社会氛围。为提高广大市民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水平,为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特举办盘锦市“迎全运、创卫生盘锦”全民控烟知识竞赛活动。本次竞赛共收到答题卡3 239份,其中收到卫生系统答题卡857份,为盘锦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为做好盘锦市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应对艾滋病防控意识,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举办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共收到答题卡4 079份,通过此次竞赛活动,普及了艾滋病防控知识,增强了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病媒生物防治】  市爱卫会多次带领有关部门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垃圾清运等场所进行检查,开展整治沟渠池塘和建筑工地活动,消除积水和蚊幼虫孳生地;积极开展春季熏杀越冬蚊蝇、灭鼠灭蟑螂活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单位按照“方案”的标准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具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保证了工作的落实。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居民住户投放消杀药品进行统一消杀,有效地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市爱卫会于2011年9月向省爱卫委申请对盘锦市灭鼠、灭蟑螂先进市工作进行考核,并于9月22日顺利通过考核组专家的考核。

    【城市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并将其列入“十二五”规划。几年来,共投资5.96亿元资金,建设了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 50万吨 ,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建设垃圾填埋厂1座,日处理生活垃圾400余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5%;积极开展烟尘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集中供暖和连片供暖,取缔散烧锅炉,拔掉烟囱167根,集中供热率达90%。在此基础上,全面清理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同时也为企业寻求污染治理技术,先后建起了固体、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垃圾处理等多个技术厂,使原来类似酸渣油、废碱等处理棘手的问题迎刃而解。经多次检测结果表明,盘锦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达334天,达标率在92%以上,辽河盘锦段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功能区等各项创卫指标全部符合标准。几年来,盘锦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全面达标】 

    一、生活饮用水方面,对市辖区的24家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2家市政水厂和10家二次供水以及20各市政末梢水进行水质抽检,市政水厂合格率100%,二次供水和市政末梢水各有一个水质不合格,合格率分别为90%和95%;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卫生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城市供水水质普查工作》,监督市政供水企业的采样过程并对送检的样品进行封样,同时对水质的浊度、PH和余氯现场进行检测;对盘锦市5家经销水质处理器的商场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供抽查28个不同类别和型号的水质处理器;开展现制现售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盘锦市的现制现售水企业分布在14个地点现制现售水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抽取5个水点水样进行微生物检测,合格率100﹪。

    二、公共场所方面,全面完成量化分级工作,市所共对直管80家公共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完成量化率为70%。经营企业单位建档率达100%,内容完备。监督频次,按卫生部要求达100%。培训有签到登记,有视频资料,照片,有试题和答卷,年终有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统计盘锦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要点,督促指导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和档案,全面落实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执法能力的建设。10月,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完成对5家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系统进行抽检工作;游泳场馆专项抽检任务,市所已完成了唯一下辖的一所游泳场馆的监督抽检工作,并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传染病防治 生活饮用水监测】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10余件,并下发给下级疾控机构指导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全市医疗机构设有部门和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健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2011年漏报率为2.29%;2011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为保障居民饮水健康,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06相关标准,市疾控中心定期对盘锦市水源水、自来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监测,2011年具体工作情况如下:市政管网末梢水监测工作,盘锦市疾控中心所辖市政管网末梢水监测点共8个,每月监测一次,全年共完成水样采集96份;二次加压水监测工作,市级所辖监测点共36个,全年共监测二次加压水水样48份。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水源及出厂水监测工作,2011年3月和8月份,盘锦市疾控分别于枯、丰水期两次对市级所辖的6家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共采集样品54份。经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全年水质检测总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源防护措施合理,符合卫生要求,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食品药品卫生整治】  为使爱卫、创卫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下发《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阶段性整顿工作的通知》盘食药监管发[2011]67号,分解了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指标,并对各县、区局,各餐饮单位爱卫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与督导检查,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确保全市4 000余家餐饮企业全部整治到位,全市连续三年未发生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严厉查处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并督导建立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二、严格餐厨废弃物回收机制。市局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处置和“地沟油”管理方式,在全市没有专业的废弃油脂收购单位的情况下,主动和环保、公安等部门密切沟通,协助企业成立盘锦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餐饮服务环节废弃油脂的定点收购。同时要求收购企业其资质和废弃油去向在市局备案,餐饮服务企业、油品收购企业和油品加工企业建立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检查核对餐饮企业同油品收购企业和油品加工企业废弃油脂的数量,做到每桶油都有“身份证”,并对废弃油脂去向进行全程监控。

    三、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把握关键点,指导各餐饮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以量化分级评审工作带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改善餐饮服务企业的卫生环境,保证市民的健康。全市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过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市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及自身管理得到极大提高。

    四、针对盘锦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档次低、生产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多次开展以规范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为重点内容的集中整治活动和执法检查。在整治活动中,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腌卤制品、熟食制品、定量包装食品、冷饮食品、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条件不健全、产品标识不全、卫生设备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认真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摸清底数。根据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对“两个整治”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了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开展白酒、复合膜、糕点(馒头)食品企业大检查,对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原料查验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展涉乳企业检查,目前盘锦市7家涉及使用奶粉的企业,有4家糕点生产企业使用烘焙专用粉,3家冷饮企业,其中1家企业开始生产,所使用的奶粉原料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另2家没有生产,没有购进奶粉原料。开展涉油企业的检查,经过检查,盘锦市主要涉油企业是糕点生产企业,他们的油品来源主要来自各油品批发点,多数使用的桶装散油,经过对企业进油小票的检查,并和批发点出油的账目对照,基本都能对应上,没有发现来源不明的油。对2011年市局确定的68家重点监管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特别对那些使用添加剂种类较多的企业,作为重点整治的对象,发现多数企业能够进行索证索票,但发现部分票据不能和购进的批次相对应,责令其停止使用证件不全的原辅材料。

    【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  市爱卫会于2011年5月向省爱卫会申请对盘锦市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查。为能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全市先后召开了动员、部署、实施、落实等8次会议,并制定《盘锦市关于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杨景云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胜利担任,成员为市环保局局长、市爱卫会副主任王立才、双台子区副区长刘兆友、兴隆台区副区长于丽华。各区政府和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盘锦市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结合盘锦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时机,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组织落实各项迎检复查工作。要对照《辽宁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大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做好备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区政府和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完成十大项指标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达到迎接省爱卫会检查的标准要求。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迎检领导小组组长杨景云副市长带领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对全市城区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于10月21日以高分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验收工作。

    【农村改水改厕】  根据省爱卫办文件精神,市爱卫办制定了《盘锦市2011年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县结合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项目村,组织好施工队伍,保证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在全市农村建设5 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示范户(其中,盘山县3 000座、大洼县2 000座)推动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提高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降低农村粪口传播疾病发病率,改善农村环境。逐级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小组和技术小组,按照项目目标和项目范围与内容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起严格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改厕项目要规范项目物资的采购方式,手续齐全;工程要有明细预算和决算;工程物资的发放要有详细的纪录和领取人签名保管账目;工程建设要按照省卫生厅制订的技术方案要求实施;工程验收要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成立项目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行政管理、技术专家和村民委员会代表等人员组成,项目工程验收要建立户厕使用户主花名册,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市、县、镇、村工程名册档案要分层分级管理;做好项目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并及时上报总结材料。项目培训要保证实效,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培训内容注重技术规范和管理程序。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镇村,农户进楼的也可算为建设指标。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盘锦市建设5 0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经费150万元,每户补助标准为300元。省财政安排农村改厕专项资金75万元。每户补助标准为150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0.5万元,每户补助标准181元。国家、省、市补助的专项资金用于户厕地下储粪池、水冲洁具的采购,每户一套水冲洁具和一套双瓮储粪池。厕房建造及其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及乡镇财政安排与国家、省、市相适应的资金配套,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和农户承担。各县及时报告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市项目工作小组和技术小组将根据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011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全省分别召开了农村改水改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的培训和评估考核会议,并下发对各市的农村改水改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考核方案。市爱卫会于10月31日召开关于迎接省农村改水改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考核组的任务分解和落实会议,两县两区爱卫会及市疾控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11月8日—11月9日盘锦市顺利通过了省农村改水改厕、农村饮水监测考核组的考核。   (侯  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药械监管】

    一、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年初,结合盘锦市药品生产企业实际,制定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将日常监督检查作为首要工作,在每次日常监督检查前,针对被检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努力使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有的放矢,达到工作的有效性和目的性。全年共组织对全市8家生产企业开展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52家次,其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0家次。提出企业运行中的缺陷和整改时限,并监督其不合格项目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健全了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并依据各企业GMP执行情况制定明年的检查计划,来确定各企业检查频次,努力做到检查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的进行,达到从源头严把质量关,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切实解决盘锦市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药师不在岗、非药品冒充药品、购进票据不全、中药饮片经营管理较乱等突出问题,先后制定《盘锦市2011年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工作方案》和《盘锦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开展药品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全市分成六个检查小组,市局四个,两县局各一个,结合GSP跟踪检查对全市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严重扰乱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20余人次,第一轮检查零售企业662家,第二轮检查126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4份,对27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专项行动,使药品经营企业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和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药品流通秩序有所好转,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大力推进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盘锦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就管理机构与职责、人员与培训,药品购进与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及药品调配5个方面内容,确定51条检查标准。本着科学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使用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创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5月份开始动员,并先后3次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人员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培训,9月下旬起,开始进入全面检查验收阶段,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第一批检查评价工作,促进了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如期完成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任务,5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除一家停产外)已完成电子监管生产线改造,已中标企业的中标品种实现赋码销售并及时上传信息;4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已于4月1日开始电子扫码上传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家平均检查两次以上,保证了辖区内生产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加强对配送企业、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全年平均检查次数为4次和2次。加大对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力度,全年基本药物抽验249批,监督抽验率达到100%,并对不合格药品加大处罚力度和移送力度,有力保证了基本药物安全。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率达到100%。2011年,全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未出现质量事故,保证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五、强化医疗器械监管。根据年初制定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加强了医疗器械监管,加大了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就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情况,对全市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0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率为100%,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监督落实到位。为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定《盘锦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规程》,开展对局内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检查人员统一了标准,医疗机构提高了管理水平。

    六、加大监督抽验力度,药品打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不断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力度,制定印发《2011年盘锦市药品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全年计划抽验800批次,实际完成806批。其中制剂716批,中药饮片90批次。不合格165批,不合格率20.5%;其中国家基本药物抽验249批,不合格16批,不合格率6.4%。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立案241件,结案226件,结案率93.8%;罚没金额55.33万元;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标值6.58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

    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深入推进,年初,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目标考核方案》细化指标,明确责任,定期考核,并开展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培训工作,提高了认识,使工作得以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865例,比上年提高22.9% ,其中新的、严重的277例,占报告总数的32.0%;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35份,比上年增长40%;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率达到了100%。

    八、认真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新版GMP培训工作,先后3次组织全局系统21人次参加省局举办的新版GMP培训,组织辖区内企业2次参加培训,共培训75人次,提升了生产企业对新版GMP的认识,培训技术力量。强化新版药典标准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52名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中药知识培训和标准培训,理解标准,掌握标准,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启动盘锦“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仪式,制作宣传板25块,条幅10幅,发放“安全用药、健康生活”宣传文册5 000余本,药品不良反应宣传单、合理用药宣传单10 000余份,并在城区主要路段、广场LED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开展“关注药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637个品种,货值125.3万余元。

    【保健食品 化妆品监管】  自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纳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来,创新监管模式,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力度,在内设职能科室无法确定和调整的情况下圆满完成监管工作。制定下发《盘锦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备案)现场检查细则(试行)》,对原有卫生许可证到期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到目前为止新办、换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批件475家。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许可的475家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强化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对美容院、化妆品店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经营使用单位75家;完成国家局保健食品31批次、化妆品3批次的安全风险监测抽样任务;完成日常监督保健食品20批次、化妆品9批次的抽验任务。

    【餐饮服务监管】

    一、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年初制定了《关于印发2011年盘锦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加强了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为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全年共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491件;检查餐饮服务企业4260余家次,检查覆盖率100%,下达意见书1 443份、整改通知书181份;立案155件,罚没金额21.3万元,责令无证企业停业整顿248户;取缔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企业18家;查没不合格食品原料3470斤、无标识散装食用油1 000余升、过期咸菜720 斤;监督1710名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体检或调离食品操作岗位,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共检查考点周边餐饮服务企业210家,其中学校食堂17家,餐饮单位193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40余处,当场查封有问题餐饮服务企业2户、小餐桌10家、警告1户、立案查处2户。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与3 000余家企业签订《餐饮服务单位承诺书》,发放禁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宣传材料1.8万份,对293家重点火锅店监督检查586次,没有发现违规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制定下发《2011年盘锦市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防止餐饮服务环节使用不合格餐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4 000余家餐饮服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加强了餐饮服务环节消毒餐具的安全监管工作,防范不合格餐饮具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用上“放心餐具”。

    三、加大食品抽验力度,对8个重点品种(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食用油、食醋、小麦粉、餐饮具、面制品和海水鱼虾、淡水鱼虾)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共抽样800个批次,完成省局下达的抽验计划。

    四、组织开展以“安全饮食· 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干部队伍建设】

    一、围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许可、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等方面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了工作纪律,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认真开展“树新风正气促转型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群众监督拓宽诉求渠道,主要领导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近距离倾听群众呼声,现场解答百姓提出的有关饮食用药安全方面的问题;加强对民心网举报投诉案件审查及办理,让群众满意;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盘锦巡展)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保持全系统廉洁奉公的工作氛围。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效能年活动,围绕全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制定主要效能指标,采取动态跟踪掌握、阶段评查、年终总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切实解决了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监管工作效能。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医疗机构实施规范化药房建设”、“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和159件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许可(登记)事项以及58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核发、变更、注销工作进行了效能监察;全面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制定119项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流程图119张;公开权力运行,目前共有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10项、行政强制5项。  (李晓波)

 

体育

    【工程建设】

    一、全民健身中心胜利竣工并开放使用。该工程是市政府2011年48件民生实事之一,自2010年6月开始全面开工建设,历时14个月,于2011年8月31日全面竣工,隆重举行市四大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落成开放剪彩仪式。

    二、推进奥体中心建设。成立盘锦市第十二届全运会场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场地技术指标基本要求》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各相关部门的检查调研,及时督促建设部门保证时间进度,确保奥体中心建设达到符合承办全运会比赛的条件。

    三、推进盘锦市体育场改造。2011年4月开始对体育场排水系统、供水系统、内墙墙面整修、座椅整修等工程改造,并完成体育主题公园美化、绿化、硬化、亮化工程,为市民健身提供了优良的环境。同时为迎接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承办足球比赛,周密制定体育场改造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待市财政下拨资金后马上启动。

    四、推进辽河油田体育馆改造。辽河油田体育馆计划投资4 000万元,年内完成消防、电力等安全隐患设施改造, 2012年10底前将按照承办全运会排球比赛要求改造完毕。

    【群众体育活动】

    一、5月28日,全省联动,组织并参加迎全运“世界行走日”活动,9月27日,在市体育场举办滨海公路自行车快乐骑行盘锦站启动仪式活动活动。

    二、8月8日—10月20日,组织参加辽宁省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体育大会”,盘锦市获得金牌总数第五名,团体总分第六名,9月19日—23日参加辽宁省第六届农民运动会,盘锦市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三、4—9月举办全市六运会田径、足球、排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门球、中国象棋、钓鱼、太极拳等11个比赛项目,把我市全民健身活动推向高潮。

    【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2011年,我市获省级比赛金牌10枚;国家级比赛金牌2枚;获亚洲级比赛金牌3枚;获世界级比赛3枚。摔跤运动员孙亚楠3月份在法国举办的世界杯摔跤比赛中取得冠军,此成绩为我市建市以来取得的最好成绩,受到了市政府的奖励。

    【提高承办赛事档次】  2011年,是每四年一届的全市运会举办年。年初,市政府将举办市运会列为2011年民生工程,并决定于4--9月份召开。此次全运会,开幕式于9月23日在盘锦市体育场举办,9月25日胜利闭幕。六运会在筹备举办过程中,得到几大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严密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市直和县区主要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和职责,密切配合,通过共同努力使六运会的举办成为盘锦市建市以后规模最大、项目最多、形式最新、档次最高的一次盛会,是迎接建国62周年的一次重要献礼,达到了城市的盛会、激情的盛会,人民的节日最佳效果,市领导给予高度评价,社会满意度高,反响强烈。

    【发展体育产业】  为发展体育产业,以承办活动、举办赛事、展会为载体,开发现有资源,注重以体育彩票发行为支撑产业,加强宣传和对全市彩票发行站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在体彩销量上寻求新突破。仅到2011年10月底,我市体彩发行量超过亿元,省体育局和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向我市发来“盘锦市体彩销量提前突破超亿元大关”的贺电,全年体彩发行量达到1亿4千1百万元。

    【对上争取资金】  2011年,市政府对体育局下达对上争取资金任务50万元。年内,通过与省体育局多次协调和沟通,与群体处积极争取,年底前到位体育器材合人民币65万元,资金30万元,超额完成对上争取资金任务。     (朱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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