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2014年)
【组织建设】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集体学习与自学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思想观念;通过订阅和赠送《慈善》杂志,强化全体会员的慈善意识;严格遵守总会机关工作“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盘锦市慈善总会接收、使用捐赠款物暂行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准确、合法,对所募资金,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布捐款名单和数目,做到公正、透明。加强宣传,积极取得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盘锦电台、盘锦电视台等盘锦市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和支持,利用宣传媒介作用,多方报道和播发盘锦市慈善活动信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和激发全市人民的慈善意识和慈善热情,全年共发表慈善信息280余条。
【资金募集】 2014年,总会劝募工作主要以募集项目救助活动资金为主,所募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开展项目救助活动。据统计,总会全年共接收捐款216.8万余元,其中项目捐款201.8万元,占捐款总数的 93.1%。2014年9月,盘锦凯润置业有限公司向慈善总会捐赠专项爱心款200万元,专项用于盘锦市高级中学修缮盖建实验室和阶梯教室。
【善事活动】总会全年支出社会善款222.7万元,其中专项支出214.3万元,救助贫困群众1600余人次。继续开展“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专项救助活动。该项目主要是对全市低保家庭股骨头坏死患者进行手术治疗,全年成功为11名股坏死患者实施手术,救助资金11.4万元。
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项目是对贫困户家庭18周岁以下重大疾病的患者提供一次性治疗补助。2014年截至12月底,盘锦市蓓蕾慈善救助共成功救治患儿24人,支出项目救助资金54.7万元。
开展“春蕾慈善行动”。该项目是对城乡困难家庭在读中小学生资助学习用品和帮助贫困地区小学校建立慈善书屋。满足救助条件的学生 2300名,发放学习用品64400件,建设春蕾慈善书屋7个。
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活动中,盘锦市各级慈善组织与省慈善总会联手筹集价值30万元的米、面、油、肉等生活物资。省慈善总会配备物资安排救助特困家庭500户,慈善总会根据相应的标准增加配备了500份物资,全市共安排救助特困家庭1000户,其中大洼县500户,盘山县500户,每户价值300余元的生活物资救助。
开展中国移动爱“心”行动——贫困先心病儿童救助计划。该项目是辽宁省民政厅、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辽宁省慈善总会共同开展的对0—14岁贫困先心病儿童提供免费手术治疗的活动。2014年11月8日,省慈善总会领导和泰达医院专家一行6人赴盘锦为贫困适龄儿童进行先心病免费医疗筛查活动,活动共筛查患儿67人,初步筛查诊断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有21人。12月,对17名患儿成功进行了手术救治,使他们彻底摆脱了病痛折磨。
热情开展日常救助。在做好开展专项救助工作的同时,总会始终坚持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利用适当时机,根据社会需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助学、助老、扶贫帮困和临时救助等日常救助活动。如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困难信访群众一定的救助;逢节日来临,走访慰问贫困家庭、困难儿童等。经统计,总会全年救助困难群众60多人次,慰问支出善款 40万余元。 (张馨元)
盘锦市慈善总会领导成员名单
会 长 张广宽
副会长 王桂华
白凤春
李学军
秘书长 高景孝
红十字会
【应急救援】 开展为鲁甸地震募捐活动,募捐款合计 158686.9元,已上交省会。重新调整应急预案,各县区红十字会均建立了应急救援队并开展了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市红十字会与市地震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全市地震灾害应急综合演练活动,5支应急救援分队近60名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员参加了现场救援演练。对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基地进行了规范建设。兴隆台区红会积极建设社区“应急救护体验馆”。大力推进救护培训工作,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培训初级救护员5517名,开展救护知识普及18200人次。开展红十字救护掌上学堂“五进”工作,分别在学生、机关干部、企业员工、民警、科协工作志愿者、居民村民等人群中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印发了“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全市各级红十字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积极申报,市红会共批准实施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47期数,对推动全市救护培训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人道救助】争取资金33.8万元(其中市区财政配套资金7.8万元),开展红十字家园项目26个。在家园社区开展“红十字家园—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强化了社区应急避险救护培训及志愿服务活动,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省、市红十字会共筹集13余万元,救助贫困家庭600多户。开展大病助医项目,为15人申请国家和省会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救助项目,已发放救助款28万元。市人道救助基金全年救助贫困大病患者37人,发放人道救助金 141945元。开展艾滋病预防与关怀项目,对大学生开展同伴教育艾滋病知识培训,受益千余人以上。
【志愿服务】通过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培育了“丽梅爱心团队”“学雷锋家庭联盟”“红十字为老服务中心”等9个志愿服务项目,开展了博爱青春志愿服务活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积极发挥组织和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了志愿服务持续发展。
【干细胞和器官组织捐献】 积极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完成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任务,入库志愿者达到6935人。积极开展志愿者“回家行动”。再动员40人,高分辨9人,体检5人,成功实施捐献2人,成功捐献总数达到7例。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羽毛球队参加全省寻找“羽”众不同的你 -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羽毛球大赛并进入决赛,获得最佳组织奖。办理遗体捐献登记33人,人体器官捐献登记53人,眼组织捐献登记55人,累计实现捐献遗体1人、眼组织捐献2人。建立了盘锦市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举办了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人体器官宣传角(宣传栏),印制并发放宣传材料,加强知识宣传,扩大潜在捐献者的信息来源渠道。积极协调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实施人体器官捐献者免除部分殡葬费用政策及捐献者免费公益性公墓安葬。 (史楠楠)
红十字会领导成员名单
会长 潘元松
专职副会长、党支部书记
路 梅
老 龄 工 作
【概 况】 截至目前,全市户籍总人口128.9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21.9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 17%。全市有 80岁以上老年人 25,369人。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老年人口占10%的标准,盘锦市老龄化程度已经非常严重。省政府绩效考核给老龄办全省第一。
【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工程】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工程是全省包括各市确定的重点工程,其主要目标是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老龄办严格依照省老龄办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量化打分等方式对各个县区进行评估,选取了双台子区为盘锦市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工程示范区”,并得到了双台子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了基本创建工作。目前,省办拨付给双台子区24600元,奖励其试点工作。现处于活动的收尾阶段,正在进行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老年法》颁布以后,老龄办积极组织学习,尤其针对修订部分具体章节。在《老年法》正式颁布当天,印制、定购一部分正本和副本,对咨询的老年人进行发放,并对修订部分的内容进行释义。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认真执行,充分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7月,老龄办与兴隆台区卫生局合作,处理了油田张先生在私人牙科诊所镶牙被骗一案,张先生感到非常满意;8月份,老龄办与市旅游局合作,处理了群众举报的部分旅游区和景点不主动实施老年优惠政策的事项;10月份,老龄办积极请示政府,反映群众呼声很高的“取消银行代为收取的老年公交卡年费事项”。
【提高全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在市局党组的积极协调下,《关于提高全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请示》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补贴标准如下:90— 94周岁的老年人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100元;95—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标准不变;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提高的盘锦市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跃居全省前列。
【“敬老文明号”工作】2014年,盘锦市的第一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圆满结束,盘锦市的两家单位(市中心医院、市长途客运站)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另外,各个县区都有先进单位获得“省级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称号。6月份,召开了全市“敬老文明号”经验交流会,通过对全省优秀的“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实地参观和了解,增强了其他单位创建的信心,对照优秀,比较不足,互相取长补短。各单位表决心,要在第二轮的争创过程中做得更好,做得更细,真真切切把为老服务的热情投放于日常工作中。
【“敬老月”活动】2014年9月,盘锦市按照省老龄办《关于开展2014年敬老月互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盘锦市总结和借鉴全省和各市往届活动经验,在力求节俭的基础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创新敬老文化内涵,广泛组织和动员全市各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度晚年幸福生活,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通知》要求,老龄办于8月22日召开了活动筹备专项会议,会上具体落实了资金渠道、活动范围、活动内容等问题。会后,于27日正式下发了《盘锦市2014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老龄办和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各项“敬老月”活动。全市各县区均制定了详细的“敬老月”活动计划和安排,确保“敬老月”各项安排落到实处。市老龄办协调市委宣传部、盘锦市电视台、盘锦日报等5家媒体深入到社区、企业、贫困老年人家进行采访报道,掀起了“敬老月”活动的高潮。其次,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开展全社会参与的为老志愿服务。“敬老月”活动开展伊始,老龄办就联系了长期活跃在盘锦市的2支市级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互动联络机制,建议其在9、10两个月份把志愿服务的工作重点放在敬老文化宣传上来。盘锦市志愿者联盟从重阳节前夕就开始有序的在城乡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开展慰问服务,有的是买菜包饺子,和老人过周末体验天伦之乐,有的是集资购买生活所需,补贴偏远敬老院建设,还有的专业团队组织给孤寡老人理发、洗脚、过生日、做家务、聊家常。盘锦市丽梅志愿服务队就一次性为榆树镇敬老院更换了全部的电视机。盘锦市骑行者协会开展了老年法律法规、孝亲敬老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主题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第三,敬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在媒体的配合下, 2014年在全市各媒体上稿18篇。老龄办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其黄金时间对新修订《老年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分时段开展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教育,各县区在基层开展“孝亲敬老在基层、寻找最美孝亲敬老之星”活动。“重阳节”当天在民政局等重要地段悬挂标语等。与盘锦市何氏眼科合作开展关爱老年人眼健康活动,盘锦市何氏眼科于2014年下半年迁到新址,装修一新。制定了一系列下基层普查的方案,争取到年底前,把全市28个乡镇的健康筛查和用眼知识普及工作圆满完成。最后,积极创新,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9月26日,在盘锦市8610部队俱乐部,举办了“盘锦市老年歌舞文艺汇演“,演出全部由盘锦市老龄合唱团独立完成,从创作到彩排演出一共用了1个月的时间,演出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老龄委成员单位领导和全市各阶层的老年人代表出席并观赏了演出,200余名演员表演了15个精彩的文艺节目,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评价,社会反响空前;9月29日在国贸饭店三楼举办全市老年人庆祝建市30周年赛歌会,赛歌会上全市各个社区15支合唱队伍进行了激烈的比赛,通过此次歌会,赛出了技艺,歌唱了美好的生活,更表达了老年人对社会对参与盘锦建设的责任与热情;9月22日组织了百位老年人游红海滩参观新区活动,金秋九月,丰收季节,盘锦新区,更加的阳光灿烂。 100位老年人在市老龄办的组织下到红海滩,留下了红灿灿的美好回忆,下午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看到新区日新月异的变化,无不对市政府以港强市的高瞻远瞩表示赞同,表示虽然不在生产一线也要为盘锦的建设做贡献;10月13日与盘锦市钓鱼协会合作举办盘锦市第三届中老年人钓鱼比赛,钓鱼比赛中钓手们结实了新朋友,切磋了钓鱼技巧,赛出了友谊,赛出了技艺;9月19日在兴隆台区文化广场举办了盘锦市第三届老年舞步健身操比赛;10月9日在兴隆台区老年大学举办了第六届盘锦市老年书画大赛,共展出90余幅书画作品,画展主题突出,风格多样,佳作迭出。老龄办将优中选优,将有代表性的作品报送省里参赛;10月29日在盘锦市全民健身中心举办了”第一届盘锦市老年人乒乓球赛“,参加此次比赛的共有八支队伍,还力邀了辽河油田退管中心和华锦集团的代表队参加比赛,提高了比赛的整体观赏性和竞技性,比赛充分发扬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交流为主的体育精神,为全市热爱体育的老年朋友打开了一扇窗。
【盘锦市首届“十大孝亲敬老之星”表彰活动】辽宁省的“孝亲敬老之星”评选表彰工作于10月份结束,盘锦市有4人获此殊荣。在王春明局长亲自提议下,在全体党组成员支持下,在邹伟局长直接领导下,盘锦市开展了评选表彰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开搜集“孝亲敬老”的先进人物,此项活动得到了各县区民政局、老龄办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通过县区和基层单位海选、主管单位审核报送,将有代表性的30位孝亲敬老的先进人物事迹刊登在辽河晚报上,让全体市民公开投票选出心目中的“十大孝亲敬老之星”。自从11月24号登报以来,市老龄办收到选票达30万张,最后根据票数确定了盘锦市首届“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人选,于12月12日在盘锦市军休中心四楼会议室进行公开表彰,得到了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通过表彰,传达了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表达了政府对尊老敬老风气的弘扬,提高了全社会为老服务的热情。
(邵 笑)
盘锦百岁老人名单
【承办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成立了以市长任主任,主管副市长任执行副主任的盘锦市承办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筹委会,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问题。市民委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会同体育、文化、公安、医疗卫生、食药监、交通等部门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开幕式以“相聚民运会、快乐健康行”为主题,结合盘锦建市 民族宗教30年发展和滨海新盘锦的建设,充分体现全省各民族团结进步的风采和盘锦改革发展的新貌,实现了民族性、政治性、艺术性、地域性的完美统成立了以市长任主任,主管副市长任执行副主任一。接待工作热情周到,服务到位。从市直13个的盘锦市承办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筹委部门抽调干部,安排志愿者,组成对口接待小会,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问题。市民委积极发挥沟组,对13个市代表团进行对口接待,全程服务。通协调作用,会同体育、文化、公安、医疗卫盘锦市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盘锦市组建了省内生、食药监、交通等部门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工第二大的代表团,全市119名少数民族运动员、教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开幕式以“相练和工作人员刻苦训练,团结合作,赛事成绩列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全省第三名,同时取得了精神文明奖。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民族团结、向海发展”为主题,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举办了5场演出,发放 2000多份宣传单。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利用市人民防空大厦100平方米电子大屏幕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播放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况录像;利用市政府世纪广场宣传画廊宣传党的民族知识、市区少数民族人口及经济发展情况、民族体育文化发展情况。成立专门走访组,到各县区、经济区26(困难学生18人)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中进行走访慰问,为每户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300元,共计7800元。开展丰富多彩少数民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会同市文广局、市民族艺术馆举办了2014年少数民族文化联谊会和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艺术节。在全市民族工作系统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我为先进做贡献”的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绩显著。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盘锦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盘山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张亚娟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10月召开的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上,盘锦市有3个先进集体和3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使用】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对县区、经济区申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对建设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评审,确保民族发展项目规范可行。2014年共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6个,争取专项资金 170万元,项目涵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优质水稻生产、河蟹标准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用,确保地方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
【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基层民族工作网络。把社区民族工作纳入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中,设立兼职民族工作人员,建立最前沿的民族工作阵地。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人员台账。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实行电脑化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变化。建立民族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与公安、工商、市容、卫生等执法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佳到兴隆台区兴隆街道和平社区、世纪社区,辽东湾新区中央屯社区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对盘锦市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推进平安盘锦建设的做法给予肯定。
【清真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到盘锦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回族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进行走访宣传,发放《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学习材料汇编》等宣传资料。通过媒体开展宣传。协调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单位,宣传国家及省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介绍清真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培训开展宣传。举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培训班,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教育引导。加强监管检查。会同市食药监局对盘锦市36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业户进行检查。
【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活动。按照教风年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双文明”和“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评分细则”抓好宗教事务管理。会同市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市 36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办公地等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制定《盘锦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通过座谈会、讲经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方式,指导全市宗教界学习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加强宗教团体组织和制度建设。指导市佛协、市伊协做好换届工作,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佛协、市伊协领导班子。成功推选省佛协、省伊协代表、委员、常委候选人员名单。
【宗教慈善周】开展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慈善周活动。盘锦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共组织培训会12次,专题研讨会10次,专题宣传会、讲道会30余次,散发宣传材料 1256份,捐款113860元。全市宗教界还开展了扶贫、济困、助残、义诊、献血等公益慈善活动。全市宗教界近百名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分别到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兴隆大厦献血点、兴隆二百献血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兴隆台区龙居寺举行“圆梦大学”现场捐赠仪式,为6名贫困大学生每人捐赠3000元助学资金。双台子区莲花寺为身患重病的在盘务工人员孟庆德捐助人民币1万元。兴隆台区兴油基督教堂、大洼县大洼弥陀寺等众多场所纷纷以实物捐赠、资金资助病残患者和困难家庭,奉献博爱之心。
【民族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会同市委统战部对盘锦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就涉及宗教工作方面的社保、消防安全、团体建设、电价、宗教房产动迁补偿等事项给予明确。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向上争取宗教场所维修资金40万元,对3个有安全隐患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安全改造。做好重大节日宗教界困难人士、困难信众的走访慰问工作。2014年春节,市宗教局投入资金5万多元,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走访慰问,为回族等穆斯林群众发放清真肉食补贴,4423名有清真饮食习俗的穆斯林群众领取了清真肉食补贴。 (王 超)
关心下一代工作
【未成年人教育】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核心,注重引导、指导未成年人在学习中能背诵,能理解,重实践。大洼县关工委坚持“二个统一”、“四个临近”的教育方法,收效颇丰。“二个统一”是统一宣传材料,由县关工委秘书长编写,统一宣讲时间。“四个临近”是根据关工委的“五老”网络分布情况,采取利用临近资源,发挥临近优势,取得临近效应的作法,“五老”志愿者,在本村本土就可以发挥余热,奉献力量,事半功倍。盘山县关工委采取集中辅导,分散宣讲的方法,由秘书长牵头,组成二个报告团,小学部宣讲报告团,初高中部宣讲报告团。并于四月初,本着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首先培训报告团成员,重点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内含、精神实质。其次要求报告人要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自编宣讲材料。要求通俗易懂,使受教育者爱听、听懂、明理、知义。从5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先后在7个镇中小学和2个县直学校宣讲17场,听讲学生2.1万人。兴隆台区把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化、具体化。用典型人物引领时代风尚,用公益活动点亮道德明灯。区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跟着周恩义学雷锋活动》的通知,使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市关工委运用简报及时传播了各级关工委的好作法,使全市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升温,不断创新,不断结果。
以“中国梦”教育为重点,注重深化未成年人明昕“中国梦”的内涵、实质的认识,策励个人梦与“中国梦”的对接、融合、践行。以典型人物的事例教育为主。用典型说话,典型示范、典型引导,助飞个人梦想,兴隆台区关工委请周恩义爱心报告团做了8场“我的中国梦”专题报告,5600多名中小学生听讲,真人、真事、真情引起了学生们强烈反响,真正体会到“中国梦”、“个人梦”不仅是统一的,更主要的是突出实践过程,靠实实在在的奋斗、拼搏,才能助飞梦想。开展讲演比赛,互为帮助为主。大洼县关工委要求各镇中小学把“中国梦”教育搞活搞深。4月17日县关工委举办了全县中小学生“实现青春梦想、展示时代风采”的讲演比赛,全县 33名选手登台讲演,经评委们评比,新立中学李兵,实验小学杜欣荣获一等奖,其他同学分获二、三等奖。市县关工委领导为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以亲闻、亲历、亲见的事例、人物、作文为主。学生们以贴近生活、贴近自己、贴进感情的真人、真事、真变化表述爱国之情、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咏唱“中国梦”,畅想“个人梦”。双台子区关工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中国梦”这一主题,以《少年梦·中国梦》、《美丽中国·我的梦》、《我爱我的家乡》等专题开展老少共筑中国梦宣传作文、讲演等活动。从3月初至5月末,全区师生写诗歌、做文章数千篇。报送区关工委407篇。其中38篇获区关工委、教育局颁发的优秀奖。全方位“立体化”教育为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梦”教育相融合,并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全方位老中小都受教育的“立体”教育。盘山县关工委从北京购进宣传图片14套,在全县轮展,老少携手参观,孩子家长受益。
传承教育,看现实讲历史,强化“三热爱”观念。2014年,全市各级关工委着力抓住清明节等重大纪念日祭扫烈士墓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关工委分别组织学生到临近陵园扫墓,在烈士墓前“五老”讲烈士传记,讲造就红色江山历程,讲中华民族所经历的耻辱,讲贫穷落后挨打的体会,讲现实美好幸福来之不易的艰辛,讲热爱祖国捍卫尊严的责任。青少年们受到教育,在烈士碑前宣誓言、表决心、继遗志、学科技、报祖国。回校后,搞座谈、写体会,使祭扫活动的效果入脑入心。大洼县关工委在祭扫活动过程中请“五老”做革命传记报告20多场,3万多人受教育。双台子区充分利用“小红楼”日军侵华护路守备队遗址,教育青少年勿忘国耻,圆梦中华。 9月18日下午2点,区属14所学校分别组织学生参观,“五老”讲 9·18事变的历史,为“英雄中队”授旗,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进行宣誓。全年共举办17场各类活动,接待参观5400余人,写留言心得5000余篇。“小红楼”已经成为育人基地。
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2014年,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为青少年讲法、说法。盘山县乡镇关工委加大宣传法律常识力度,以家长学校的名义,给家长一封公开信,把法律常识教育引申到家庭。为配合法律常识教育,上半学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图片展,下半学期组织师生看一次法制影视录像,加深对法制的理解,增强底线思维认识。大洼县关工委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六五”普法活动。2014年,全县共上法制课45次,受教育青少年4万多人,双台子区关工委开设青少年法制讲堂,举办法律常识竞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三个活动,助推了法律知识的宣传、认识和践行。
【搭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台】以优质环境助力德智体全面发展。利用好读书作文平台,掀起了读书热、作文热,提升了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创作能力。市教育局关工委以此为切入点,把“品牌”效应惠及全市中小学生。经各学校关工委筛选、把关,报市教育局关工委612篇作文中,获教育部关工委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评为:一等奖32篇,二等奖 58篇,三等奖 70篇,优秀奖 96篇。被市教育局关工委评为市级优秀作文248篇。其中有34篇优秀作品收登在《美丽中国·放飞梦想》一书中。市教育局关工委、大洼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局被教育部关工委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评为先进集体;盘山县坝墙子学校等十所中小学校被评为示范学校; 7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利用好家长学校平台,提高家长素质,培育学习型家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新常态、新亮点,是2014年全市家长学校工作的新走势,两县两区关工委把强化家长学校管理作为第一要务,完善“五有”,在课时安排上,由随意型变成计划型,走正规、循章法;在授课内容上,由经验型变成科学型,重实际、讲实效。如大洼县全县家长学校开课48次,听课家长近万人。田家镇、新立镇关工委把请进来,走出去作为“上档次”重要推手,请全国家教名师李晓凡为2000多名家长上课。研究家庭教育的特点探讨家长的心态与方法是各级关工委调查研究的着眼点,市教育局关工委利用半年时间调研,写出《关于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调查》,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先知先觉,先行先作。
利用好社区、企业平台,全面育人,全方位育人。以社区为阵地,创新教育方式。开展爱心传递,诠释责任担当,为青少年成长创业尽心尽力。为特病生、特困生奔走,呼唤各界人士献爱心。2014年,全市共资助特病、大病学生113万元,帮助困难学生815人。各级关工委着力帮助农村青年学科技、兴实业工作。大洼县、盘山县关工委针对农村青年想富不会富,缺少资金没技术难点问题,坚持集中培训,办科技学习型,请专家讲课,请五老中技术人员讲课,讲实用技术为主,讲利用当地资源为主,讲投资少,见效快的技术为主。大洼县新兴镇根据地域优势,注重培训种植养殖技术,帮资金、帮选项,扶上马,送一程。县关工委在新兴镇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新兴经验”;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关工委举办4期青年农民科技培训班,共培训680多人,培训后新兴创业项目140个,安置560人就业。 (姜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