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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2015年)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1139

民政

  【社会救助】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居民享受城乡低保待遇13465户、27478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超过1亿元,其中,城区低保标准由480/人月提高到514元/人月,增幅7%;县域低保标准由383元/人月提高到412元/人月,增幅10%,城乡居民低保救助覆盖面为2%。

  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实施了基本医疗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落实和明晰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和特病门诊救助方式。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上限达到1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上限达到2万元。积极开展了精准扶贫工作,出台了《盘锦市低保特困家庭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市161户患有重大疾病的166人进行了精准扶贫,年人均救助医药费用可达5.5万元,年度总支出912万元,实现了盘锦市特困家庭重大疾病的有效救助,对解决因病致贫的社会救助路径进行了有益探索。同时,实行了动态管理,及时核查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因死亡、子女毕业就业及收入发生变化的予以退出精准扶贫范围,实现了应进则进,应退则退。落实了盘锦市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15年8月1日起,对全市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本人无经济收入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按照省补贴标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月55元护理补贴。加大了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出台了《关于实施全市贫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冬季取暖救助全覆盖。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了核对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全年发放低保金、医疗救助金、取暖补助金超过1.5亿元,盘锦市城区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四位,县域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一位,医疗救助标准、取暖救助标准和救助覆盖面均居全省前列。全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特殊困难得到缓解。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盘山县社会福利院新建工程和兴隆台区社会福利院扩建工程主体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达到4家,共入网约8000人,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农村敬老院整合工作稳步推进,整合撤并了3家农村敬老院,对全市4家农村敬老院进行了维修改造。增调了盘锦市农村五保对象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5900元/人年调整为6600元/人年,增幅12%;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00元/人年调整为4650元/人年,增幅8%。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了涉及国有土地的全市17家公办养老机构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实行了统一食材配送,加强了公办养老机构饮食安全管理。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责任保险和运营补贴,2015年分别给予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和运营补贴17.01万元和47.047万元。

  拓展慈善救助项目,有效发挥社会救助补充作用。继续开展了“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蓓蕾慈善救助项目”、“春蕾慈善行动”等慈善救助项目,启动了困境家庭儿童临时救助工作,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1400余人次。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年共募集善款物165.3万元,支出善款物181.2万元。

  老龄工作不断加强。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得到了创新发展,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涉老政策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城市老年协会226个,农村老年协会256个,城乡老年协会会员达到27.1万人。积极开展了“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出台了《关于盘锦市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为户籍在盘锦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免费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每人每年20元,期限一年;继续为全市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了50元高龄津贴。继续开展了“敬老月”活动,成功举办了庆祝重阳节暨文艺演出活动、中老年广场舞蹈展演活动、第二届盘锦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重阳节钓鱼比赛、“十大孝亲敬老之星”和“老有所为”评选等一系列活动,“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受到了老年人的广泛赞誉。

  【救灾救济】提升防灾减灾和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救灾救济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为应对盘锦市部分地区遭遇的旱灾和风雹灾害,认真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积极支持县区开展灾民的生产自救工作,通过民政部门共发放2015年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70万元,确保了盘锦市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国减灾日和第26个“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避灾自救能力。继续开展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幸福社区、大洼县大洼镇永泰社区、双台子区胜利街道永安社区被评为2015年辽宁省减灾示范社区,其中,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幸福社区、大洼县大洼镇永泰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推进两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目前盘山县、大洼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已投入使用。

  【优抚工作】优抚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乡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建国后入伍的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3660元、12920元和12680元;入朝民兵民工和在乡复员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8760元和6240元。城区和两县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分别达到每人6036元和4056元,部队补助之和达到盘锦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全年为133名困难、破产企业的解放前老战士和抗美援朝老兵报销取暖费16.2万元。

  【双拥工作】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在全省第八轮双拥模范城期末实地考评、专项考评和综合考评中均取得了理想的成绩,为盘锦市连续第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第七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春节、“八一”、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烈士纪念日期间,走访慰问了省内主要驻军、市内驻军、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和优抚事业单位,发放慰问金190.4万元。成功举办盘锦市第二个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市级以上领导、盘锦军分区和驻盘部队主要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社会各界400多人,在市烈士陵园隆重举行了向革命英烈敬献花篮仪式。市光荣院和军休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整体软、硬件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为老荣军提供了更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和健康疗养活动,使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了全面落实。

  【安置工作】大力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和发放《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招生简章》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一体化免费培训工作,2015年共培训退役士兵161名,推荐就业130余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统筹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增强。2015年,通过制定印发操作规程和严格把控换届选举程序等措施,顺利完成了第九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资助了盘锦市14个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区和经济区建立了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建立社区工作者管理等机制。为发展社区基层民主,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在全市城乡社区开展了美丽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2015年4月底前,对全市196家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了脱钩及清理整顿。年底,又对政府部门所属的社会团体进行了认定。同时,继续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下一步政府向社会组织放权,职能转移做好承接准备。全市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开展网上信息录入、年检等操作培训,目前全市市本级200家社会组织已有191家进行了联网,为下一步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年检、网上评估,开通省、市、县(区)三级联网打下了坚实基础。

  区划地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全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大洼县撤县设区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加快推进了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摸清全市困境儿童底数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区建立了儿童临时照料室、“青童家园”和“看护家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完成了各县区1988-1989年婚姻登记数据补录和2015年法院离婚信息补录工作。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290对,离婚登记4827对,收养登记4例。截至2015年12底,全市销售福利彩票6.56亿元,福利彩票发行保持旺盛的势头。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建立了困境儿童源头预防、发现报告、分类评估、帮扶干预、部门转介和心理咨询六大功能于一体的盘锦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启动了“成年人保护进校园”和“未成年人保护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并通过分级预警,部门转介,形成了全市未成年保护联网机制,实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全年共帮扶困境未成年人2300多人次。福利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全市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760余人。

  不断加大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力度。全力做好冬季救助工作,从入冬开始,对全市火车站、汽车站、主要街路口、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常滞留地段进行巡视,对受助人员提供到站无偿救助和发放御寒物品、食物、药品等临时救助。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在公共场所发布《冬季救助通告》等形式,提醒市民和求助者有困难及时拨打救助站24小时求助电话,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救助。全年共接待、救助受助人员2150人,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

  不断深化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殡葬政策创制取得重大突破。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殡葬改革主要任务,制定了四项务实有力的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市殡葬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将为推动全市殡葬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惠民公益殡葬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了《关于全市做好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工作的通知》,在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增项,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体器官捐献者、无名(无主)遗体纳入基本殡葬服务免费范围,并增加了骨灰寄存、公墓安葬等免费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的骨灰进入国办经营性公墓安葬的,给予20%的优惠政策。全年共有424户享受到了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免费服务,免除费用总额57.49万元。生态公墓建设进一步推进,不断完善了殡葬服务单位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市鹤栖园公墓管理处为遗体器官捐献者承建了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市殡仪馆通过对馆容馆貌的不断提升和对焚烧设备的升级改造,治丧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保障任务,成功举办了盘锦市第十三次暨第五次免费海葬活动,骨灰撒海61份。

  2015年承担的10项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排名并列第一的好成绩;市委、市政府交办的5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兑现;列入市政府的4项重点工作任务和1项社会事务专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辽东湾新区分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管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优抚安置等工作全面展开,为打造创业新城积极推进辽东湾新区开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孙春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坚持把稳增长、保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年末全市就业人员54.808万人,比2014年末增加1.61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9.769万人,比2014年末增加5.070万人。全市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9.7%;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8%;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82.3%。

  2015年全市农民工总量达到37296人,比2014年增加2548人,其中外出农民工3407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769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56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2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71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7%。全年全市共帮助19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组织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和《人才测评服务业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4500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57800.43万元,基金支出合计694428.27万元。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78.87万人,比2014年末增加13.566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380亿元,比上年增长50.86%,其中征缴收入19.100亿元,比上年增长0.4%。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770亿元,比上年增长64.01%。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962亿元。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5.8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949人。其中,参保职工34.32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1.55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70人和6779人。年末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6.34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62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1.557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100%。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4.58亿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征缴收入19.10亿元,比上年增长0.4%。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121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41.27亿元,比上年增长16%。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830亿元。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71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3.106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75.745万元,比上年增长44.86%。其中个人缴费3715.654万元,比上年增长76.11%。基金支出4683.548万元,比上年增长48.01%。基金累计结存1314.821万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2.6万人,与2014年末参保人数基本持平。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2.5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61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60.039人(其中含有19.2万新农合人员),比上年末减少9622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37.206人,参保退休人员15.356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422人和6196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0157人,与上年末持平。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1182万元,支出17954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和15%。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239017万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2418万元),个人账户积累137294万元。

  三、失业保险、

  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49498人,比上年末增加26288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61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07人。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283人,比上年末增加684人。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980.333万元,比上年减少10%,支出11331.261万元,比上年增长26.3%。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11562.347万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5.5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89074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403人,与上年持平;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4143人,比上年增加88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353万元,支出5506万元,分别比上年减少2%和15%。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2857万元(含储备金2224万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0.200万人,与上年末持平。全年共有2366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减少724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18万元,支出173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9%和30.8%。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417万元。

  【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深入推进。

  截至2015年底,盘锦市进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3人。

  2015年末,盘锦市事业单位毕业于(国家重点院校211985)院校的在职人员达85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47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举办1期高级研修班,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61人次,岗位培训211人次。

  全年全市有8973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185人取得资格证书。

  年末全市技工院校在校学生871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2080人次。全年共组织各类职业培训11205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5677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014人次,创业培训2514人次。全年各类职业培训中农民工培训938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1825人次。

  年末全市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2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690人。全年共有16360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减少34%(因国家清理整顿职业资格,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总量普遍减少),8823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122人。

  【公共人事管理】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制度改革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圆满完成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市共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125人,其中,市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9人,县、区96人。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市分两批共取消55个项目,基本完成清理工作。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全市共培训公务员545人次,为辽东湾和辽河口经济区等地区和行业对口培训80名公务员。

  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了97%。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达到了100%。

  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9名,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2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8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占100%,8名团职干部得到重点安置。

  【工资分配】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743元,与2014年的39186元相比,增加了1557元,增长3.97%。2015年全市分两个档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6%。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市直和兴隆台区的13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兴隆台区的13元/小时。

  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县以下机关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2015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全面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全面贯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015年末,全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为1411份,覆盖职工人数36.513万人。

  2015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934件,同2014年比上升124%。办结案件331件。仲裁结案率为100%。仲裁机构期末未结案件为0。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活动。2015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133户次,比上年增长1.5%,涉及劳动者20.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书面审查用人单位4004户次,涉及劳动者20.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93件,比上年增长63.7%。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为1.14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7178.4万元;共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61万份;督促843户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保缴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果。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宣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认真落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1号)。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研究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推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3号)的落实。同时,开展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落实情况专项价差工作。

  普法工作持续开展。启动了面向劳动者的普法宣传规划的编撰工作。

  【基础建设】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2015年全市6个县、区、经济区,31个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了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积极落实标准化“十二五”规划,2015年,积极推进《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和《社会保障卡》等11项行业标准的宣传落实。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保窗口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截至2015年底,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全部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达到85.065万人,社会保障卡普及率85%。全市街道、社区均已建设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56个街道通过信息系统办理业务,占全市街道数的100%。社保跨地区系统建设应用迈出坚实步伐,养老、医保关系省内转移系统正式接入。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全年来电总量达8.96万次。(孙海平)




机构编制管理

  【简政放权】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和服务百姓事项等7个方面深化推进改革工作,拟定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明确了9大项、39条重点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开。编制完成了《市政府部门职权清单》及8个《事项目录》。期间,召开座谈会20余次,谈话近700人次,电话沟通2000余次,查阅法律法规2000余部,比对法条近10万条,采纳各方意见建议208条,形成了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完整链条,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相统一,并指导各部门对保留的权力绘制了运行流程图。市直42家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1460项,对应梳理责任事项近2.3万项。与2011年首次清权确权相比,行政职权精简55.5%,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精简65.4%。9月底,权责事项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全部对社会公布。

  稳妥承接国家、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35项,承接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119项。

  组织开展市政府第六批简政放权工作。取消行政职权121项、取消行政审批要件15项,实行县区“点菜式”放权,下放行政职权155项,调整管理方式86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积极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沉。结合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向两县放权31项、两区放权85项,取消需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18项、取消行政职权4项。同时,指导县区向试点的7个镇街道、8个村社区放权。县区政府平均向试点镇街道放权60余项,向试点村社区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等30余项。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盘锦市《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落实监管责任。配合市工商局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市场监管的任务目标。同时,结合“4+2”大调研和省人大调研中发现的简政放权问题,开展自查整改,梳理提出了7个方面22条问题,涉及25例具体事例,制定出47条定向整改措施。

  大力加强简政放权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简政放权的经验做法,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对简政放权政策的知晓度。

  【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政府部门“三定”方案。严格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调整完善市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完成3个部门“三定”方案的核定下发和19个部门“三定”方案拟定工作。

  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等登记职责统一归口市国土资源局,设置了不动产登记办公室,并研究提出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的设置意见。

  优化整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梯次开展了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组建、县区社保体系调整设置、两县涉海机构上收等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其中,重新组建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并将城市管理环卫执法大队的监管范围扩大到农村,使盘锦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首家垃圾监管全域化的城市。

  【机构编制管理】大力精简机构编制。共精简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82个、编制69名;精简事业单位41个、内设机构150个、事业编制2634名,并重新核定下发了302家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九定”方案。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市县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开展市级自行设立副处级和县级自行设立副科级以上机构自查整改。在全市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重要领域、重点部门的编制需求,在保证事业发展需要同时严守编制总量关。开展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用网站挂标等工作。

  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全市事业单位公示率超过90%。开展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梳理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事业单位76家,为后续规范管理创造了条件。

  【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完善体制机制专题调研工作任务。按照“4+2”大调研要求,撰写了《关于完善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和《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拟定了《促进投资与服务便利化专项行动计划》,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

  积极服务口岸开放工作。先后5次进京,就盘锦市港口查验单位机构编制事宜与中编办进行沟通协调,加快了在中编办落实关于盘锦口岸开放工作的审批速度。为4家口岸查验部门调剂核增查验人员编制130名。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性地提出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核定协勤编制,初步确定边防总队25人、海关30人、海事局60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3人,并按三三四的比例和港口实际吞吐量,分三个批次逐步核定到位。

  扎实推动宜居乡村建设。拟定《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日常机构设置办法》,统一设置了管理和服务机构,构建了网格化管理体制和绩效考评体系。

  全力支持辽东湾新区发展。赋予辽东湾新区等先导区相应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开展“四不”示范园区建设,组建新区债务办、资本运作办、棚户区改造办等机构,并研究解决了新区存在的人员编制问题。

  实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积极督促推动涉及的14个单位推进工作,细化分解3大类、17项改革任务。向市委深改组提交改革议题三项,全部顺利通过,为各个专项小组之首。

  持续促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建立了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的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机关提效工作成果不断巩固提高。

  【机关整体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讲授专题党课、组织集中学习、撰写读书体会、全员研讨交流等活动,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服务为民的工作热情。

  全面强化工作考核督办。建立办内工作督办机制,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限时办结。

  不断提高机关综合能力。在抓好工作统筹、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综合能力。(吴昊)



群众权益保护

  【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四级排查预警工作网络,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和落实领导包案,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领导干部值班接访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在接待信访群众、化解信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协调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值班接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市政府安全稳定调度会,每月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当月的信访稳定工作情况,促进了重点疑难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化解信访积案】对重点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市、县、乡“三级”领导包案,做到群众诉求全部合理的全部解决,部分合理的部分解决,生活困难的予以救助,缠访、闹访的坚决打击,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信访工作改革】认真做好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有效降低了群众越级上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及时引导上访人到有关政法机关反映诉求,使一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得到了有效解决。

  【党的建设】积极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的任务,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准则》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贪图享受等不良风气,不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好分管队伍,管好身边的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全年没有违反“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的问题发生。(吕志海)



档案

  【概况】2015年,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5个,档案馆6个,其中综合档案馆5个,专门档案馆1个。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有专职人员79人,全市各级档案馆共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35人,馆房面积9985平方米,保管档案全宗360个,馆藏纸质档案327460卷、242826件,声像档案545盘,照片档案(含数码照片)36402张,实物档案864件,底图档案1093张,档案资料23428册;全年利用档案3706人次、8460卷(件)次,利用现行文件1848人次、1851件次。

  【档案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档案服务。指导盘锦港海港区油品码头工程、5万吨航道工程档案通过市级验收;盘锦荣兴港区103﹟、104﹟通用泊位工程、华润电厂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新建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局评审验收;与辽河局配合对辽河干流治理工程(大洼县段中岗子)、辽河左、右岸管理路水毁修复工程、盘山县辽河干流张家湿地生态工程、辽河堤防管理路维修养护工程档案进行验收;与自来水公司配合对盘锦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档案进行指导服务。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完成了28家市直机关和48家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指导服务;为做好社区换届选举档案管理工作,与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档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社区换届选举档案标准;指导市食药监局、辽东湾新区国税局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先进工作;做好食药品安全档案、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等专业档案指导工作。

  为农业农村档案基础建设服务。对盘山县、双台子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试点村进行深入指导;与市财政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所档案工作做好基础,目前全市32家财政所档案管理全部达到申报优秀等级;兴隆台区农村档案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在赵家村召开档案工作现场会。与市民委配合对全市17家民族村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根据民族村档案管理现状,确定了民族村档案规范化管理试点村,积极指导试点村档案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为全市实现民族村档案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为经济区档案工作提供人力支持。转发《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开发区新城新市镇档案工作的通知》,并对开发区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派科级干部到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经济区做联系服务工作,具体指导该区域档案工作所面临的相关问题,积极帮助两区域提高档案管理和指导水平。

  【档案法制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宣传工作。结合“6·9”国际档案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制定《盘锦市档案局“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盘锦市档案局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档案—与你相伴”主题条幅宣传制作工作。6月19日邀请党校教授开展法制讲座。联合市人大对全市落实中办〔2014〕15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县、区档案馆馆舍建设和辽东湾新区档案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情况分类统计及行政处罚、复议统计报表报送工作;4人参加了法治理论与实务专题轮训班。有10人参加执法考试并获执法资格。

  做好行政职权及相应责任梳理和清理相关工作。对照市编办统计的档案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进一步做好职权梳理和职权清理工作,保留职权项目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职权项目1项。做好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25件。

  做好年度档案立卷归档检查。对32家市直机关单位、34家系统基层单位及40多家企业、科研事业单位2014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年检,合格率96%。

  顺利通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启动《盘锦市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制定工作。

  【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档案收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档案局9号令精神,完成了《盘锦市档案馆档案收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重新完善了市直档案接收单位名册,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接收原计生委撤并机关档案700卷2625件、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2147件206卷、市委组织部死亡干部档案26卷。收集并整理“红海滩”国际马拉松比赛文件材料152件、照片264张、光盘5张;市七运会文件材料89件、照片56张;征集盘锦市七届人大、政协二次会议、市委六届七次—十次全会材料;征集盘锦市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艺术节材料(2009—2015);收集地域文史资料83册;征集反映盘锦市2014年度重大事件、城市建设、社会生活等内容的照片5000余张、同时还接收省档案馆“勿忘甲午展览”、“纪念抗战胜利69周年图片展”、“满族史展”、芦苇生产方面档案150件。同时征集市图书馆“甲午120周年图片展”、“血脉相连心系百姓”、“中国传统年画展”、“普法意识宣传”等展览的电子资料。

  档案编研成果丰富多样。编辑《兰台内参》5期,完成《盘锦市档案局(馆)2014年度档案利用工作综述》的编写,并完成《辽宁省档案志》(1986—2005)的资料补充工作。

  档案及现行文件利用效果突显。全年共接待利用者526人次,查阅档案和现行文件1152卷(件)次,解决了相关单位干部职工生活待遇、办理养老保险、退休、职称评定等问题。重点为全市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提供服务,累计接待利用者90余人次,查阅档案240余卷(件),提供档案复制件700余页。为各单位机构设置、人员任免、史志沿革性材料编写工作提供档案服务,查阅相关档案260余卷(件),为群众提供政策方面的档案利用60余卷(件),有效地维护了百姓的自身权益,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举办抗日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展览活动。9月-12月间,举办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展》,共接待3000余人次观看展览;组织开展抗日老兵回忆录活动。为盘锦地区参加抗战的老兵录制口述档案,同时征集其个人简历、照片、军功章等,并为参与录制口述档案的老兵建档;组织开展抗日专题征集活动。征集《国歌与盘山义勇军》、《抗战老兵—记仇广云》等珍贵图书资料进馆。与市电视台联合录制了20集抗日专题片《抗日烽火》。在《兰台内参》出版抗战纪念专刊一期,介绍盘锦抗战历史。

  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对馆藏市直一级立档单位1996—2000年度档案和新接收的撤并机关档案的全宗卷和检索目录进行了整理,补充纸质目录3000余页,做到了馆藏市直一级立档单位档案电子、纸质目录双套制保管;完成馆藏全宗目录级著录30000余条;对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宗申请再生育子女审批内容进行全文数据库建立工作;市检察院被省局确定为数字档案室试点单位,市群众艺术馆开展了艺术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了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及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规划。

  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进展。市档案中心建设已完工,建筑面积为9600㎡。双台子区新档案馆建设已完工,库房面积不低于800㎡。

  【档案教育】开展免费档案业务培训,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区档案局、经济区档案部门文档人员共370人参加了学习。组织去铁岭市学习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和去绥中县学习新农村档案示范县建设。安排2015年干部在线学习21人次。做好高级职称人员材料的收集和送审工作,2人评审为合格。于泊、张宝勤被评为省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盘山县档案局被评为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关于在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6月11日,召开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大会。会上,周国彬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并讲党课,局中层干部还就“严以修身”进行了座谈。会后制定了《盘锦市档案局(馆)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市档案局“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开展的方法步骤。通过集中学习、理论研讨、领导干部做专题党课、邀请专家讲课、观看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归纳和梳理涉及“不严不实”问题和业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立行立改。查找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使档案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增强。(陈璐)




地方志

  【志书编纂】2015年,对《盘锦市志》(1991-2005)第一卷进行修改完善,第二卷正在编纂中,商贸篇已经截稿,正在进行经济管理、工业经济部分编纂。

  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新一轮修志工作逐步开展,市志办第一季度对《双台子区志》(1997—2005)编纂进行全方位指导;《大洼县志》(1996—2005)经过自审、县审,已经打印出简装本,待相关部门审定后出版发行;《盘山县志》(1991—2005)正在进行志稿修改;《兴隆台区志》(1996—2005)正在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015年,市志办对公安系统修志工作以及《盘锦市教育志》、《盘锦市卫生志》进行指导。盘锦市公安局对县区公安志精心布置,全市公安系统实现市、县(区)、派出所三级修志。

  【年鉴编纂】《盘锦年鉴》(2015)已经完成编纂,力争年底出版。《大洼年鉴》因资金问题,每五年出一册合订本,《大洼年鉴》(2014)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和编纂工作,形成28个类目、137个分目、1413个条目,33万字手稿。盘山县志办对全县2005—2010年度工作总结、特色农业相关资料、图片、报表等年鉴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兴隆台年鉴》正式出版九册年鉴,第十册《兴隆台年鉴》(2014—2015)正在编纂中。《双台子年鉴》正在资料收集中。

  【读志用志】开展日俄战争时期盘锦有关资料整理,撰写《日俄战争及沙俄的两艘沉舰》文章;3月,进行辽河口文化研究工作,聘请教省内文史专家深入研究盘锦历史、地域文化,已取阶段性成果;5月,与国内甲午战争专家学者考察省内甲午战场、探讨辽河流域历史文化;利用媒体对盘锦历史文化进行宣传,发表《从新石器时期开始说盘锦》、《甲午战争田庄台之战》等文章,在盘锦广播电台作《盘锦历史与辽河口文化》讲座四期。(刘伟)



防震减灾

  【地震监测预报】强化基础性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日常观测工作规范认真,做到了收报及时、数据准确、资料可靠;震情分析会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形成的《震情通报》、《地震会商意见》、《地震趋势研究报告》等质量较高;仪器检修标定精度高,确保了正常运转;完善地震监测网络建设。选用辽河油田勘探井于105井和红25井两口深井用于地震监测。已完成两口井井场铺垫修路、洗井、射孔作业、井房建设、供电设施的安装等项工作;加强了宏观观测。对全市各宏观观测站进行了检查,对观测员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培训班。

  【防震减灾宣传】组织和开展了全市性的大型宣传活动。举行纪念“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市、县区、经济区地震工作部门“5·12”当天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在盘锦日报发表了题为《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专访市地震局局长徐杰》的整版署名文章,介绍盘锦市地震情况、地震形势及盘锦市防震减灾工作;连续三天在盘锦电视台《盘锦新闻》后播放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撑起一片天》、科普宣传片《守护生命》;举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平安中国防灾减灾电影季”进校园活动;完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进企业开展地震科普讲座。

  【地震灾害预防】支持辽东湾经济区建设。市地震局对辽东湾新区进行了防震减灾工作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地震局受辽东湾新区委托办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并派2名工作人员进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对辽东湾新区22项建设工程开展审批服务。

  开展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工作及相关审批工作下放到县区、经济区,市地震局加大对县区、经济区的检查指导,全年共有256项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实施备案管理,提供地震部门意见书68份。

  为重点项目咨询服务。为盘锦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兴隆集团辽东湾新区红海滩大奥莱项目等企业提供服务,依据相关法律和结合盘锦市地震地质结构实际,分别向工程建设单位作了详细的函告和口头答复。

  【地震应急与救助】积极稳妥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迅速应对两次有感地震,确保社会稳定。2015年8月4日,在营口市盖州发生M4.3级地震,2015年11月23日03时58分,在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发生4.0级地震,两次地震盘锦市大部分地区有明显震感。震情发生后,市地震局高度重视,紧急召开震情会商会议,加密监测工作,研究震情趋势,形成《震情通报》(特刊)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市领导。同时,开设三部电话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消除群众的恐震心理,确保社会稳定。

  【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2015年4月2日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地震应急工作。2015年4月7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防震减灾工作,市长高科对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市、县区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成立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或应急工作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同时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和街道都配备了防震减灾助理员,各学校配备了地震安全员,全市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基本健全。

  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完备。市、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大型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共165个专项预案在市地震局备案并装订成册。部分单位开展了本辖区或所辖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的演练。各县区也基本建立了各部门、乡镇、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为主体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及动态管理机制。

  开展应急工作检查。省政府应急检查组,于2015年4月14日到盘锦市进行地震应急检查。听取了全市应急准备工作汇报,抽检了消防局紧急救援分队和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辽河油田分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市体育场避难场所建设、盘锦供电公司应急供电保障工作。检查组对盘锦市的应急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应急机构建设和救援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指导各部门及本系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在盘锦市兴隆二小开展防灾减灾疏散演练。全市中小学校长及县区分管教育工作领导100多人现场观摩。现场观摩后,全市中小学校分别开展了防灾减灾疏散演练。市红十字会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民营企业盘锦新世纪交通救援施救有限公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开展全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演练。

  完善地震应急数据库。安装了“地震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以盘锦地区周边30公里为影响范围,对不同震级所带来的房屋损坏程度、经济损失等方面提供基础数据。

  完善全市城市二类避难场所建设。完善了市体育场避难场所建设,对应急设施进行规划、改造、完善和维护,并设立避难场地平面图、各功能区分布图及使用说明,同时安装了引导标示牌、各功能区应急供水、供电、棚宿、医疗、消防、广播、厕所、物资储备、应急指挥标示牌等30余处,并建立了长效的维护管理机制。

  【节假日地震应急】为确保全市人民重大节日期间祥和、幸福、安康,市地震局在2015年新年、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期间及市人大和市政协会议期间,对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均作了安排部署。(汲大山)



对台事务

  【对台招商工作】201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盘锦市招商引资以德国、欧美、台湾、京津冀、长三角地区为重点,并给台办下达了6个签约落地台资项目指标任务,以及牵头组织县区和经济区开展对台招商工作。工作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小分队赴台招商”、“以商招商”、“市领导率团赴台招商”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盘锦市原料优势、园区优势、港口优势、产业优势等,瞄准台湾石化及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产业,坚持每个月派出小分队赴台招商一次,深入上海、昆山、杭州、京津地区招商达每2个月一次,借助“辽宁台湾周”、各地“对台洽谈会”等平台,推进对台招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台商到盘锦市投资、考察及洽谈呈现出较好的上升趋势,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台商投资项目有了新进展。

  全年引进台商投资项目4项:台湾品诚欣公司投资食品添加剂项目。投资3000万人民币,生产食品添加剂;台湾联成化学投资环保型增塑剂项目。投资1500万美元,生产4万吨/年环保型增塑剂;台湾(广州)可古精品公司投资电子商务项目。投资1500万人民币,经销名品折扣服装、化妆品、酵素等商品;台湾长春化工(盘锦)公司投资业主码头项目。投资1.5亿人民币,建设5万吨级业主码头项目。

  二、重点台商投资项目生产、建设、新增投资得到快速发展。

  重点台商投资项目快速发展。台湾长春集团总投资180亿人民币项目。一期投资9.8亿美元的1,4丁二醇、环氧氯丙烷等7个项目,全年生产量36.3万吨,实现产值35.5亿人民币,开工率达65%。台湾见龙机构投资4500万美元项目,全年生产EPS7.8万吨,实现产值7亿人民币。台湾大成食品(盘锦)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人民币项目,全年屠宰肉食鸡1000万只,实现产值2.5亿人民币,其中外销占10%,供应肯德基占10%。

  台湾联成化学投资项目全面建设。台湾联成化学在辽东湾新区石化园区总投资6亿美元项目已经开始全面建设,2016年将陆续投入使用和投产。其中,7月份,公用工程项目投入使用;8月份,14万吨苯酐项目投产;9月份,48万吨增塑剂项目投产;10月份,4万吨环保型增塑剂项目投产;11月份,16万吨顺酐项目投产。到2016年11月份,联成化学投资项目将全面开始生产。

  台商投资企业新增加投资项目呈上升趋势。2015年8月份,台湾长春集团与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签署了二期投资项目备忘录,投资额10.4亿人民币,主要生产电子级显影剂、1,4丁二醇二缩水甘油醚、30万吨丙烯醇、5万吨级业主码头等4个项目。目前,业主码头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和设计,计划2016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台湾联成化学与辽东湾管委会正式签约新增加环保型增塑剂项目,投资额1500万美元,生产4万吨环保型增塑剂,已开始全面建设,计划2016年10月投产。目前,联成化学正与德国赢创集团洽谈合作投资壬醇项目,投资额4亿欧元,年产20万吨壬醇,已经进入实体性谈判阶段。

  台湾士林不夜城投资项目即将投入运营。台湾士林观光发展协会和上亿集团投资的台湾士林不夜城项目已经封顶,并开始内部装修,预计2016年7月投入运营。台湾士林不夜城将引进台湾各类小吃、咖啡、烘焙、保龄球、婚庆、儿童体验、百货、茶艺等各类业主入住,届时将有80—100家台湾业主签约入住,引进台湾知名品牌鼎泰丰、太和殿、一点味、呷哺呷哺、食尚曼谷、鲨鱼咬吐司、KiKi、白石茶馆、HelloKitty、德克士等30多个项目入驻经营,引进台湾小吃品牌大肠包小肠、牛肉面、臭豆腐、卤水鸡、担仔面、珍珠奶茶等60多个。台湾士林不夜城项目成功引进,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小项目铺天盖地,开创了台商到盘锦集群发展新局面,为完成省政府提出建设一个台商投资园区,一条台湾商业街、一个台商大厦“三个一”工程打造了一个亮点工程。

  三、洽谈对接了一批台资项目。

  有望签约的台资项目:台湾川普世科技有限公司甲基环已烷项目;台湾富邦集团盘锦财险公司项目;台湾士林不夜城业主入驻项目;台湾李长荣集团环氧丙烷、乙醇氨项目;台湾长春集团二期投资项目。

  洽谈对接一批重点项目。全年赴台招商6次,“一对一”登门拜访企业80多家,洽谈对接了一批项目,从中筛选出12个重点推进项目,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台商到盘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谈台资项目主要有:台湾申丰化学合成橡胶乳液项目;台湾石化合成烷基苯酚,抗氧化剂润滑油项目;台精化学表面处理剂项目;台湾华新橡胶口罩项目;国乔石化苯乙烯项目;台湾东联化学EO、EG项目;台湾帝宝公司车灯制造项目;东鸿塑业PE包装膜、包装袋项目;台湾光仁塑料地板项目;台湾顺集科技曲轴项目;台湾新光集团金融租赁、担保项目;台湾国际幼儿文教联合会高档幼儿园项目。

  【对台重点工作】

  一、参加第十四届辽宁台湾周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效。邀请台湾长春集团廖龙星董事长、苏士光总经理,台湾联成化学柯衣绍总经理参加了第十四届辽宁台湾周活动,超额完成了省台办下达的邀请1位重要台商参会的任务,并在各市推荐省政府领导会见推进重要台商及推进项目筛选中,盘锦市推荐重要台商及项目被省台办确定为邴志刚副省长唯一会见推进的重要台商。促成长春集团、联成化学在台湾周签约仪式上分别与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签约了投资备忘录和投资协议,促进了长春集团二期投资项目提早进行、联成化学增加了新的投资项目的较好成效。邀请台东中小企业协会、台湾大中华产业联盟、台湾工商建研会3个台商团组、21位台商到盘参观考察洽谈,洽谈对接了一些投资合作项目,圆满完成了台湾周分市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盘锦港对台海运直航申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台办和市口岸局承担了盘锦港对台海运直航申报任务。目前,已经将申请上报国家交通部,交通部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交通部与台湾交通部门每年一次“小两会”协商议题,正在推进中,预计2016年8月底前有望批准。

  三、辽东湾新区石化园区为海峡两岸石化及精细化产业合作示范区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此项工作是市政府下达给台办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申请报告已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正在准备以省政府名义上报国台办批准。预计2016年底前有望批准。

  【对台交流、宣传】2015年,组织12个团组54人次赴台开展各类交流活动,在华夏经纬网和中国台湾网上刊登宣传稿件38篇,接待台商到盘团组27个、150人次,扩大了盘锦与台湾的交往,提升了盘锦在台湾岛内的知名度。

  一、深化对台经济交流,找准对台招商着力点。

  重点以台湾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出口型企业为目标,以台湾各类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为平台,依托兵器、北燃、忠旺等大项目原料优势,拉长产业链条,重点组织好市领导率团赴台招商活动,引进台湾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瞄准长三角、京津地区,以当地台办、台商协会为平台,依托园区、港口优势,引进台资北移企业。依托中蓝电子台湾办事处、士林不夜城台湾办事处、台中海峡两岸交流协会、长春和联成关系企业等,广泛收集台商投资信息,洽谈对接和引进一批台资企业项目。借助辽宁台湾周、两岸企业家峰会、两岸石化大会、浙洽会、台湾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等平台,广泛接触台商,吸引台商到盘考察和洽谈投资项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组织小分队招商的形式,加大对台招商频率和力度,吸引台商到盘投资。2015年,组织县(区)、经济区、市直部门、企业赴台湾岛内开展招商引资交流活动14次,接触了台湾17个产业公会、140多家企业。10月,财团法人台湾中技社邀请王永威副市长赴台湾参加台湾地区具竞争力石化专区研讨会,王市长亲自演讲介绍盘锦石化产业发展现状及石化专区建设发展情况,引起了与会的台湾石化企业对盘锦的极大兴趣,扩大了盘锦市石化产业在台湾岛内的影响力。

  二、积极开展了对台宣传工作。

  台办以华夏经纬网和中国台湾网为平台,及时发布盘锦最新涉台信息,进一步挖掘资源,加大撰稿力度,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在华夏经纬网上发布的“湿地之都魅力盘锦”主页。以盘锦市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为契机,主动邀请岛内主流媒体到盘锦市采访报道。2015年9月,接待两岸新闻交流媒体记者团“台湾中南部媒体辽宁采风之旅”一行11人到盘采访,台媒记者在台湾联合报、台湾新闻网、中华日报等台湾媒体上发表介绍盘锦的文章。其中,中华日报利用整版以《盘锦-石化新兴城》介绍盘锦石油资源、旅游资源、物产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等内容,通过台湾交流和宣传等各项涉台活动,极大地提升了盘锦在台湾岛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深化服务,打造两岸一家亲的氛围。

  努力为台商创造“人在异地本为客,反客为主便是家”的氛围。涉台部门及园区转变服务方式,从以往的坐门等客,转向位置前移为台商服务。采取实地走访、现场办公、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先后为台商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受理台商投诉、协助台商考取驾照提供咨询和服务、台胞证延期签注等困难和问题10多次,台商普遍感到满意和认可,台商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形成了招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展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机关作风出现了新气象。

  2015年,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以自查自纠、督促整改、立规执纪为抓手,着力解决台办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等问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从严从实的浓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盘锦市对台工作发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障。(李贺)



公共行政服务

  【概况】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45470件。其中市本级中心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0419件,集中收费5.6亿元。

  【推进网上审批】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全力组织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从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入手,完成了对市本级审批系统81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梳理、录入、流程确定等工作。同时,完成了盘山县426项、大洼县477项、双台子区402项、兴隆台区405项、辽河口生态经济区280项、辽东湾新区299项审批事项的梳理、录入、流程确定工作,并以此编制了《服务指南》和《网上审批操作手册》。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流程环节平均减少了40%。依托电子政务网实现部门联网,为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奠定了基础。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以市直和县区为单位分别开展网上审批模拟运行,同时选择部分行业和单位试运行。从2015年8月开始,指导各县区(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咨询、受理以及网上审批的试运行工作,检测系统运行和人员工作情况,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解决。2015年11月初,按照市政府新一轮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要求,重新组织对市、县(区)、乡镇(街道)纳入网上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审核、确认。按照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决定,市级部门共保留审批、便民事项381项(审批247项、便民134项),已纳入网上审批项目309项(按子项统计为466项),占总数的78.5%。同时,完成了盘山县338项、大洼县336项、双台子区404项、兴隆台区509项、辽河口生态经济区280项、辽东湾新区505项审批事项的梳理、录入、流程确定工作。网上审批工作有序推进。

  【清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人员和项目】针对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运行及人员、进驻部门存在的问题,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对每个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通过调取系统数据、查阅办件档案及联动部门办件情况等,对每个部门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及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同时,对人员派驻情况进行了清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予以清退,并及时调整,切实做到应进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必进,应进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项目必进,应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结的事项必须在窗口办结。

  【清理与群众相关的证件办理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2015年,市行管办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对非行政审批证件办理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全市110个部门(单位)非行政许可类证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清理,对23个部门(单位)有证件核发情况进行了梳理、认证。

  【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市行政服务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在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了《盘锦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并多方征求县区、各有关部门意见,多次组织修改完善,6月8日经市政府七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据《盘锦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修订完善相关各项工作和考核制度及机关岗位责任,明确机关科室和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全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责任、管理体制、管理机制、考核办法,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强化工作调度】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上半月和月度、季度工作进行盘点、总结,并对下半月、月度、季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完成时限,切实做到工作内容清晰,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具体。同时,依据责任抓好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落实到位。

  【加强考核管理】坚持日考核和月考评相结合的百分量化考核管理模式,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每月进行红旗窗口、优秀服务标兵评比,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部门。同时设立“投诉意见箱”、“咨询服务台”、“投诉受理窗口”,公布投诉电话,较好规范了窗口管理。充分利用三级行政审批平台系统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县区(经济区)、乡镇(街道)行政审批运行情况全天候监察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做到早期预警提示,有效控制延时审批件的发生,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同时,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成立两个考核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区、经济区和重点部门行政服务工作进行联动绩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绩效办。

  【作风整顿活动】从2015年9月开始,市行管办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利用四个月时间,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创城、实施市委出台的《为官不为、为官有为的问责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开展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大考核监管力度。开展文明服务整治活动。以加强纪律考核、文明礼仪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开展工作,于2015年12月中旬完成了对进驻窗口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根据日考核、月考核成绩进行红旗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评比,设置流动牌、光荣榜,并将月检查结果名次通报各部门,激发窗口工作人员创优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抓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试运行,实现系统有序切换。清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人员和项目,对人员派驻是否符合规定、项目是否真正进驻服务中心、是否在窗口受理和网上办理作为整顿重点,并对清理整顿发现的问题做到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5年,按照市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部署,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在全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了明确成效。精心策划安排,组织推进落实。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市行管办党组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对专题教育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到高标准定位、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狠抓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党组坚持把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深入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市要求的有关文件和必读书目。学习教育过程中,坚持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集中专题研讨3次,书记专题报告1次,党组成员上党课3次。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担当意识。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采取召开座谈、问卷调查、开设网站专栏及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0余条,经过认真梳理归纳为四大类、十三项具体问题和表现。严格党内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机关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同时,党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务服务好干部”为主题,深入查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修身做人、用权律己、谋事创业”等方面问题共计13条,党组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平均在3条以上,并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道德品行等方面深刻剖析产生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前期查摆出的问题以及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问题,党组成员在会后进行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了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盘锦,从我做起”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开展“文明盘锦,从我做起”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创城工作相结合,与规范公共行政审批服务相结合,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和党员干部端午节“扶贫帮困”等践行活动,在全中心营造了“文明盘锦,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高标准抓好创城迎检工作。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把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始终把创城迎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认真抓好软环境治理、诚信服务、办公区域环境整治,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对照创城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文明单位“五个一”建设要求,高标准抓好测评指标的落实。在省检、国检中,没有出现任务纰漏。以创城迎检为载体,抓好中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从日常考核、规范服务行为、月考评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服务监管,切实推进规范服务。

  【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班子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单位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分别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个科室、窗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三转”要求,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专项行动。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学、查、改”的办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刘俊麟)



机关事务管理

  【公务接待】2015年,在盘锦市召开了全省接待系统行业管理处(科)长座谈会。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地方特色菜品现场展示交流会的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瑞诗酒店、东湖宾馆、河豚鱼馆、宏冠招待所4家单位参加省地方特色菜品现场展示交流会,盘锦市参展队伍获得金奖。通过这样的交流会,充分展示出盘锦的地域饮食特色,同时也可以向其他兄弟市学习一些精制菜品,做到资源共享,切实推动全省接待系统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盘锦公务接待工作创新发展。

  规范公务接待。出台并严格执行接待细则。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盘锦市接待工作实际,2014年年底出台了《盘锦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对接待陪同、住宿安排、用餐安排、用车安排、经费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职责,并在接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推进了“四单两表”工作。在接待工作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执行“四单两表”制度,每次接待坚持“四单”齐全,按时向省接待办上报“两表”。对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部门规范“四单两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执行。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了全市公务接待流程,整理了《盘锦市国内公务接待规范汇编》,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相关制度,结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制作了接待流程卡,效果很好,规范了全市的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对公务接待指导。全年不定期对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专项指导,各县区、经济区都下发了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公务接待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资源共享、整体联动抓接待。与各县区、经济区实现接待资源共享,接待场所实行优势互补,确保了接待效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配合,省接待办为盘锦市提供省四大班子以上领导信息,为做好接待提供支持。加强与本市四大机关沟通,优化接待环境。加强与酒店宾馆协作,进行全方位指导,确保接待顺利进行。

  在公务接待工作中,凡事想在前、做在前,在被动中寻求主动,在主动中赢得满意,保证各项服务周全到位。树立节俭意识,体现节约化,从用餐、用车、住宿等各个环节抓起,处理好勤俭节约与热情周到的关系。在经费使用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行政经费和接待经费严格分开,专款专用,不挪不占,及时将当日发生的接待费用登录台账,确保接待资金使用规范。

  【节能降耗】加强业务指导和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和节能改造工作,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在市民服务中心推广节能灯具,办公楼采用延时水龙头,控制用水量,在1号、2号食堂和办公楼食堂安装节能灶具,指导县区做好节能工作。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定点回收、循环利用工作。以兴隆台区红村街道红村社区为试点,开展社区节能宣传活动。开展主题为“关注地球一小时,参与环保低碳行动”的环保宣传活动。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开展了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了“绿色出行、徒步走”活动。在政府办公楼、人民会堂等公共机构内外电子屏上以游动字幕方式宣传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节能周期间安排300余辆安装有车载电视的公交车在盘锦全线巡回展播节能宣传标语。在低碳日当天鼓励和号召政府干部职工徒步上下楼不乘坐电梯、乘坐新能源汽车、停开空调等方式节约能源。盘山县教育园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财政部命名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成为盘锦市首个获此荣誉的单位。

  【资产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自查自纠、审查核实、督查整改、汇总上报四个步骤,不断加大全市资产排查力度,建立资产台账,重点清理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的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已做好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台账和整改台账的统计工作,为建立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打下了基础。同时,对周转用房建立台账化管理,签租赁合同,为市领导提供服务。积极配合市直部门在辽东湾新区团购房,支持新区建设发展。

  【物业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购买服务方式与政通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并建立了工会组织,目前物业公司已从打基础转向抓管理、提服务的工作目标,组织人员培训考试3次,安排职工参加电工、电梯、消防、保洁操作技能专业培训班,从言谈举止、仪表仪容等方面有较大提升。购置引进高科技、节能型的洗地机、吸尘器、地毯清洗机等清洁设备,减少了用人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物业员工认真检查维修宏冠大厦、市民服务中心及城市规划馆等设施,及时排查隐患、排除故障,确保水电气暖正常运行,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做好各楼层卫生及室外区域卫生清理,更换办公楼外绿植,修补道路及停车场,对电梯空调等进行保养维修。

  【保障工作】加强食堂建设,确保饮食安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机关干部食堂,指定专人负责对机关食堂食品饮食安全、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管理,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品采购、食品卫生、饮食安全进行监控,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了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标准和质量。不断对饮食进行调剂,既要让大家吃得安全放心,又要让大家吃的可口,本着既营养,又安全的原则,不断更新菜品,照顾到广大干部职工的饮食特点。为此,从源头抓起,在采购环节上下功夫,经过对比,选择与金社裕农公司合作。在采购过程中,要求金社裕农公司提供最优质的主副食原料及半成品,要求他们在运送之前,对所采购的主副食原料及半成品一定要形成检测报告,杜绝发生农药超标、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对运送过来的主副食原料及半成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派专人负责检查验收,对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主副食原料及半成品一律不予接收。此外,还专门购买了各种消毒器材,每餐之后都要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操作间进行清扫消毒,要求食堂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用。下大力气改善就餐环境,新增了一部分就餐桌椅,配置了泡沫小垫,做到了人性化服务。

  做好辽东湾创业中心改造工作。1号、2号食堂和会议中心工程、联检大楼是市委市政府交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重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前谋划,早安排、早部署。首先成立了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各科室抽调专人组成施工协调组、采购供应组、材料保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施工过程中,及时与设计方沟通,探讨最佳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各种材质都符合国家标准,由供货商提供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并留存备查;其次在大宗材料采购方面,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切配合,层层把关,做到以最低的价格采购最优质的材料,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在所有材料的采购上,都要经过询价、采样、审核、签订合同、拨付定金等程序,确保采购符合要求。在工作中采取“5+2”、“白+黑”的工作模式,广大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工作,已完成1号、2号食堂、会议中心改造工作,联检大楼已入驻单位。

  【服务工作】提前招募工作人员,加紧培训,积蓄人才。为了更好地开展下一步工作,做到事先谋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前入手,通过网络、广播、电视、人才市场等渠道招聘相关人才,进行人才储备。面对众多的招聘人才,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了面试,对符合条件的留下来。根据工作特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新招募的工作人员逐步进行培训。请人民大会堂老师对餐饮服务人员、会议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尽快掌握政务接待的服务理念、服务技巧。对其他诸如保安员、保洁员、维修工等人员进行分类培训,通过授课、现场观摩、实践操作等方法,使他们熟悉自身职责,为下一步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詹青春)



市民投诉

  【概况】2015年,“12345”市长热线投诉电话共受理办理各类市民投诉18067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7.6%。其中,市投诉中心直接办理办复有关咨询、批评、建议内容的有9225件,向一级网络单位交办转办8842件,办复率99%,办结率99%,办理及时率99%。本年度投诉问题涉及县、区13162件,占72.8%;城建类1760件,占9.7%;环保类30件,占0.2%;工业交通类1002件,占5.5%;农业土地类18件,占0.1%;财税金融类134件,占0.7%;政法类1,010件,占6.0%;科学技术类6件,占0.1%;经贸流通类168件,占1.0%;文化教育类506件,占2.8%;综合其它类192件,占1.1%。2015年,办理省政府交办的《省长信箱》信件5件,《市长信箱》共受理办理各类市民信件425件,其中,直接回复190件,向一级网络单位交办转办235件。

  2015年,市民投诉中心共刊发《市民投诉综合月报》12期,通报各网络单位市民投诉工作季度考评情况4期,向市政府专项报告《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期。

  通过《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和“12345”市长热线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科市长、白光副市长做了重要批示,快速解决了市民投诉反映的供暖、供水、供气等热点、难点问题。(胡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