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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盘锦市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281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做好2020年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根据我市的立法权限,提报的立法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领域的事项。


三、出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包括项目名称、制定的依据及必要性、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建议人联系方式等。


反馈途径:1、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盘锦市司法局立法科),并在封面注明“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2、是发送电子邮件至pjsfjlfk@163.com。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


                    盘锦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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