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钱 暖了心
5月19日下午,家住兴隆台区兴盛街道橡树湾社区的居民老张,手机突然响起短信提示音。他一看,是四笔补贴款同时到账:两笔90元,分别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另两笔40元,是今年1到4月份“两项补贴”上涨后,每月补发的10元。
老张连忙跑进屋里,笑着对瘫痪在床的儿子说:“你的5月份补贴下来了,还涨钱了。政府总想着咱,每月给发低保金,还有两项补贴,这又给咱涨了,生活会越来越好的。”老张的儿子未婚,肢体一级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父母的退休金。对于这个三口之家而言,一笔笔准时到位的补助,就是日子里最踏实的希望。
关注残疾人生活,不仅是人道主义的基本体现,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与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2026年,我市聚焦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充分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作用,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目前,全市15696名残疾人将陆续像老张一样,收到“涨了钱”的喜讯。
这项被群众亲切称为“两项补贴”的制度,在我市已运行多年。早在2015年,市民政、财政、残联三部门就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16年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出台后,市委、市政府迅速对标落实,结合盘锦实际细化措施,着力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按照规定,本市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则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等委托代理人均可自愿办理申请。
近年来,我市享受“两项补贴”的人数逐年增加,发放标准也不断提高。2023年至2025年,补贴人次年均增速达到4.51%。仅2025年一年,全市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就达23.34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867万元。2026年全市预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4.4万人次。今年年初,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以及各县区政府认真研究,全力推动“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相关部门明确,提高补贴标准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重要举措,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补贴资金足额精准发放到位,切实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让“民生温度”更加可感可及。从2026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正式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经过民政、财政、残联三部门加紧实施,资金测算已全部落实。提标后的补贴正在陆续发放,1至4月份的差额也一并补发到位。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残联部门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规范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做好相关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