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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十个可为”“十个严禁” 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发布时间:2026-02-1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59

近日,我市消防部门围绕消防监督执法、行政许可、政商交往等关键环节,正式制定并实施《行政执法正负面清单》,以“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方式,系统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更高效、更透明、更温暖,全力打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清单》分为“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两部分,各包含10项具体内容,聚焦企业关切,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

正面清单突出“服务”与“效率”,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措施。在行政许可方面,大幅压缩现场核查时限,推动“零跑腿”办理;对设置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小商户,符合条件者可免于单独办理消防许可,减轻小微主体负担。在执法检查中,明确“无事不扰”原则,同一主体对同一对象年度抽查不超过两次,并鼓励运用物联网传感、远程监控等技术开展“无感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建立信用修复帮扶机制,并支持企业通过“学法减罚”等方式降低合规成本。此外,消防控制室在实现远程全功能操作后可安排单人值班,公开合规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等举措,旨在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

负面清单划定“红线”与“底线”,严格约束执法行为。清单明确严禁超越职权、滥用裁量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强调除特定情形外,所有检查均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杜绝重复检查、无计划检查。执法过程中,不得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非必要不进行影响运营的系统测试,且严禁违规要求企业负责人陪同。清单还对执法程序规范性作出严格要求,包括必须两人执法、全程记录、集体议案决定重大处罚等,并坚决禁止利用职权指定产品或服务、接受企业宴请馈赠等不正当交往行为,致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此次《行政执法正负面清单》的出台,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清晰界定执法行为的鼓励方向与禁止领域,既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可预期性,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有力的保障,有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