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为中试项目“减负提速”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环评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全面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我市精细化工领域成果转化,助推高质量发展。
《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了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中试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文件,同时为中试项目环评进行“减负”——建设单位利用原有中试设施、设备开展新的中试项目,若未突破原环评文件所列要求及产排污总量,不增加环境风险,且经专家论证原有公辅工程、环保措施能满足调整后项目环保要求的,建设单位无需另行报批环评,仅需到原环评审批部门报备。《方案》对报备条件和备案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改革工作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中试项目(基地)环评保障工作,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主动介入、靠前服务,有效解决环评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