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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4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7

深入挖掘文物线索,不放过一个有用信息

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来,省文旅厅高度重视,我市积极响应、迅速落实,全社会广泛关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9月中旬,在省文旅厅大力支持、省考古院积极帮助、市文旅广电局的协调下,盘山县文旅广电局与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对接洽谈,落实了盘山县文物“四普”工作整体业务的承接,并组建2支考古队,参与人员包括历史文化学院考古文博系教师及学生、县文物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为了能更好宣传普及“四普”工作,我市在盘山县13个乡镇组织开展了“讲文物故事 传文明家风”盘山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法治宣传文艺汇演,创办情景剧《保护文物 从我做起》、配乐诗朗诵《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等节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文物保护的关注和认识,让群众更加关注文物保护事业,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的行动中来。

截至目前,盘山县实地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实地调查工作的县区。在普查过程中,普查队员充分利用无人机、数码相机、手持式数据采集终端等现代化、数字化设备,对每一处不可移动的文物进行实地调查,完成拍摄、测量、定位、资料登记等工作,将所得信息及时录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采集软件系统中。同时,深入挖掘文物线索,做到不落一处,不放过一个有用信息。

在盘山县得胜街道进行文物“四普”工作时,当地村民李志伟夫妇自愿向普查队捐献了他们在自家田地发掘年代久远的一对割刀和马镫。并在其他普查现场收集到辽金、明清时代的陶片、瓷片、墙砖等各类文物标本,这是此次文物“四普”的成就与亮点,为盘山的历史变迁过程提供了丰富的文物佐证。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完成全市实地调查工作。开展普查采集数据信息审核,确保所采集的数据准确完整。加大对文物普查工作的宣传和成果展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