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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30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盘锦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市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7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清查工作从2024年10月初开始,计划到2026年5月底完成。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旨在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有利于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同时,对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模式,联合多部门成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和指导工作。同时,各县区(经开区)也将建立相应机制和协调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进。

据了解,此次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将利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土地市场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估价等成果,分别查清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和更新时点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共同构成的资产“一张图”。为保证清查成果的质量,将采取严格的分级控制制度,包括县区(经开区)自检、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和国家级核查与质检。

据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查清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基础上,还可将成果应用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