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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笔“商转公”贷款业务成功办结

发布时间:2024-09-1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98
  从8月20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新政。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首笔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日前成功办结、顺利放款,标志着“商转公”顺位抵押政策在我市正式落地见效。

  随着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开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服务窗口的咨询量明显增加。“这真是期盼已久的利好政策,能够减轻许多房贷压力”“这项惠民新政的实施,让我们职工能得到实打实的方便和实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商转公”新政之后,得到了职工们的关注和欢迎。

  “商转公”政策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简称,指已在我市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期间,申请将其商业贷款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项政策的推出,能够减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购房职工还贷压力。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盘锦银行等10家银行开通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

  8月末,缴存职工史先生在我市“商转公”新政发布后,专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隆台办事处服务窗口,咨询业务办理流程及要求。据悉,史先生通过银行商业贷款在兴隆台区购买了一套住房。经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从商业贷款4.2%的利率转为公积金贷款2.85%的利率,“商转公”政策可为史先生节省近3万元利息。服务窗口人员在一次性告知其业务办理流程后,对其办理手续进行审核,于当日完成了贷款签约。次日,在受托银行积极配合下,协助史先生办理了抵押手续,并顺利放款。史先生也成为我市此项惠民政策的首位受益者。据介绍,“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特点是,无需大额“过桥资金”,为贷款职工家庭解决筹钱难题。

  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正所谓安居才能乐业。此次“商转公”新政的实施,旨在更好地满足盘锦缴存职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扩大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偿还压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推进“商转公”贷款业务,不断优化“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流程,进一步创新便民举措,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以更加贴心、专业的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便利度,让更多的缴存职工共享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