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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公安联合开展出租汽车智能监控系统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79

连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市公安部门开展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监控系统专项执法行动,提升车载智能终端完好率、在线率,为市民乘坐出租汽车出行提供安全、安心的乘车环境,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长治久安”。

“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对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快速调查事故、快速解决纠纷起到积极作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出租汽车执法大队大队长王雷说,为进一步发挥出租汽车智能监控系统信息化作用,自9月2日起,利用出租汽车年审契机,出租汽车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对全市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设备未安装或发生故障未及时维修,车辆过户、更新后不及时更新上传车辆信息数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规范使用或故意破坏车载智能设备,存在故意遮挡或偏移摄像头、损坏主机及摄像头设备、截断数据线、违规加装设备控制开关、无卡运营等情形。

在现场,执法人员逐车检查车载智能监控终端使用和完好情况,同步向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发放《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规范使用智能监控设备的告知书》,讲解设备功能和作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查自纠,规范使用。行动中,有两名从业人员因存在截断车内摄像头数据线违法行为被交通运输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王雷介绍说,该项工作作为治理出租汽车市场的工作之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部门将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有“里”有“面”,不仅要整治出租汽车运营行为,还要规范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文明服务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两部门将依据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不断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水平,满足乘客优质出行体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