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五坚持五到位” 全力化解“办证难”
用服务“加速度”换取群众“满意度”
市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化解,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用服务“加速度”换取群众“满意度”。
坚持提高站位,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迅速行动,将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牵头组建了发改、住建等17家单位为成员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和后续处罚两个工作专班,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针对问题研究化解政策,细化任务目标,统筹推动化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坚持不遗不漏,底数摸排到位。局党组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方式方法,主动与属地政府对接,按照省督导指导组工作要求,采取四级联动模式,在全市5个县区(经济区)、48个镇(街)、近500个村(社区)对“不能办证”问题项目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经过3轮反复核实,摸排做到城乡全域全覆盖。
坚持协同联动,化解处置到位。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盘锦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率先推行了容缺受理、先行登记、跟进查处、依法完善的“盘锦模式”。及时制定《盘锦市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强大合力,采取“一事一议、容缺办理、查办分离、销号管理”等措施,系统开展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省级台账“不能办证”分户办证率达到99.58%,在全省名列前茅;专项台账首登化解率100%。
坚持惩戒并举,分类处罚到位。在全力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项目的同时,坚守“绝不允许违法者逍遥法外”工作底线,针对企业失信、法人失联、行政管理不规范、建设档案不全、违法事实无法认定等问题,扎实开展问题项目的税费追缴和后续处罚工作,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分类处罚,做到问题项目全链条闭环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靠前服务到位。持续开展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抓实“四进”服务,在登记窗口开辟办证“绿色通道”,在全省创造性开展跨行政区域的“全城通办”模式。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深度融合,组建6支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队”,设立5个“党员先锋岗”“雷锋标兵岗”,及时向群众宣传政策;通过在社区架设专线把窗口“开”到群众身边,增设不动产登记直通车,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已为企业群众提供上门办证服务达4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