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盼 政之所向
——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成果丰硕
近年来,市民政局始终坚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通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婚姻登记、深化殡葬服务管理等多项措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四类”人群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低保救助,并逐年提高标准。从2018年起,将城区低保和县域低保统一为城乡一体化低保。截至目前,低保标准提高到800元/人月,居全省第三。实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联动机制。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
冬季取暖救助实现全覆盖,2018年以来累计共救助4.7万多户次。残疾人关爱服务扎实推进,2016年至今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7万多人次,惠及1.45万余名残疾人。流浪乞讨救助和儿童福利工作及时有效,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兜底线、救急难”作用,2011年至今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临时遇困人员2.4万余人次,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为17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年提供1万元生活补助。
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围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条主线,因地制宜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四个一”举措,建设一个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开通养老服务热线,为全市1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五助一护”上门服务。实施一项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对487户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推广一批上门服务企业机构,鼓励辽河养老服务公司、通用技术宝石花医疗集团等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行一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1年启动实施长护险制度,实现50余万人参保,累计5000余人享受高质量护理服务。
织密社区养老服务。2019年以来,共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市541个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开展“五社联动”公益创投项目,普及深化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开展选树城乡社区“最美银发管家”活动,增强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意识。
促进机构养老发展。依托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组建国有盘锦辽河养老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利用闲置资源招收社会养员,大力发展普惠养老。培育发展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养老服务,形成了具有“物业+养老”“医疗+养老”“机构照护+居家服务”等多种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依托辽河康养中心,发展环境优化、服务多元的中高端养老服务。
社会事务:工作成效明显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全市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749个。这些社会组织,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5年来,共面向“一老一小”开展6000余场专业化服务项目,受益人群达5万余人。
婚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建立健全婚姻家庭关系危机干预机制,在全市设立4个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调解服务;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为异地婚姻登记提供方便。
殡葬管理工作日益深化。制定了《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开展了殡葬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优化了治丧环境;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新建村级公益性公墓17处;从1999年至今,共成功举办26次集中海葬活动。
区划地名工作不断加强。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先后编辑出版了《盘锦市政区图》《盘锦市城区图》《盘锦市地名志》《盘锦地名史话》。2022年,盘山县、大洼区田庄台镇被列入省级行政区划类地名文化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