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规范全市停车秩序

发布时间:2024-02-08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105


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辽河公安局交警支队,从2月8日至3月8日,规范全市停车秩序。

此次联合执法规范全市停车秩序,以畅通城市道路交通为目标,以解决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规范交通拥堵、乱停车等乱象,全力打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达到“规范有序、还路于民、品质优良、整洁畅通”的管理目标,实现商家无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实现核心地区及重点部位道路交通规范全覆盖,机动车按线、按位、齐头、顺向停车。

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辽河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工作专班。规范重点包括兴隆台区的辽河路、泰山路、向海大道等8条重点街路,步行街等4个重点部位;双台子区的红旗大街、向海大道等7条重点街路,火车站、客运站等4个重点部位;大洼区的昆仑大街等8条重点街路,鹤吉市场等3个重点部位。

对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规范。对重点街路、重点部位周边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等违章停车行为进行规范;对可即时挪走车辆,通知违停车主驶离,对拒不挪车的张贴违停告知单。

集中规范共享单车。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未在规定区域内停放的单车进行规范;对停车区域内的共享单车进行检查,要求车辆摆放整齐,车辆不得倒伏或溢出停车区域;监督单车企业及时收回未在停车区域内停放的散落车辆。

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辽河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宣传、劝导、教育为主,及时劝导、劝离违停车辆,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严重影响周边及长时间堵塞通行的,依法实施处罚。打造安全、整洁的城区环境,确保春节期间道路畅通、有序,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愉快、舒心的出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