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我市全面治理户外广告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176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户外广告治理的工作部署,市城管执法局自2023年5月开始,以“实事求是、分类处置、有序退出、依法治理、科学规划”为原则,规范全市户外广告设置,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容貌。共拆除清理户外广告招牌10474处,包括拆除交通护栏广告2124处,路灯杆广告5520个,废弃公交站亭站牌224个,清理医疗广告2196处,拆除落地招牌28处,高空字牌、大型墙体广告牌38处,破损老旧广告版面344处。

重拳出击,依法拆除。市城管执法局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排查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两侧、城市主要出入口、车站、广场、大型商超周边、人流聚集区等区域。对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的;危及建(构)筑物安全以及违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等相关安全规定的;结构构造、材料、附属电气设备等方面不符合标准、不能确保设施结构安全可靠的;以及不符合设置规范标准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拆除。

依法依规,统一设置。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采取巡查+宣传的模式,宣传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和安全法规。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台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巡查记录,做到每块广告牌匾都心中有“数”,及时整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对达到要求的采取销号式管理,确保问题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及时督促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设置人)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和维护责任,对所属的户外广告设施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整改。

市城管执法局按照依法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重拳出击,首先从兴隆台区步行街天桥入手,解决了长达20余年的顽疾,还桥本色,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清理违法违规户外广告,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彻底改变目前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局面。

同步实施,增品提质。拆除和增设同步实施,美化市容市貌。清理向海大道、滨海大道公交站亭、站牌、路名牌、果皮箱医疗广告,全部设置为公益广告,截至目前,新增公益广告831块。拆除石油大街、惠宾街、兴隆台街(高速西出口-向海大道路段)两侧路灯杆广告,以及辽河路、泰山路、中华路(兴隆台街-惠宾街路段)交通十字路口路灯杆广告共1031个,专门用于公益广告宣传。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助力盘锦城市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统筹规划盘锦品牌广告宣传点位。增设高品质景观小品,设置一批符合本地实际,突显盘锦地域文化、本土特色的户外景观小品;在我市重点辖区选定公益性景观小品点位,展示盘锦在东北振兴中争做主战场、勇当排头兵,建设完成了9处景观小品。

市城管执法局对全市户外广告实施长效化监管,提升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为市民营造优美、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治理后,市区环境“净”起来,夜晚“亮”起来,市容“美”起来,群众越来越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