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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8286名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发布时间:2023-10-30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87

统筹报销达6650余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已有18286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今年享受报销累计达到133710人次,统筹报销6650.21万元。

2023年,我市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由原25种扩至41种。扩大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是我市2023年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经过积极推进,已落地见效。

按照政府民生实事的安排,今年初市医保局就研究出台了盘锦医保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将心房颤动、支气管哮喘、肝硬化失代偿期等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保障病种总数增加至41种。同时,优化完善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支付限额、认定标准、费用范围等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

这项惠民政策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先后分三批次开展了慢特病认定工作。经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慢特病人员进行统一认定后,今年共新增5021名城乡居民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政策,其中享受新增病种待遇有991人。

相比此前政策,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水平总体提高。在起付标准(门槛费)方面,新政策取消了500元的起付标准,参保患者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可直接按比例报销。在报销比例方面,着重向重病患者、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其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6个病种报销比例提高了5%-10%,达到8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调整为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分档:一级75%、二级70%、三级65%。在支付限额方面,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提高了原有13种病种的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