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件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由25种扩至41种
作为我市2023年政府民生实事的“扩大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经过半年来的积极推进,目前已落地见效: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由原25种扩至41种,已享受新增病种待遇居民达500余人。
“我有支气管哮喘病,以前不在门诊慢病保障范围内,不享受门诊慢病待遇,现在新政策可以报销了!”日前,刘女士在医院门诊购药后,享受了医保门诊慢病政策待遇,这让她每年购药可以少花一部分钱。
据了解,按照政府民生实事的安排,在今年初,我市就研究出台了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将心房颤动、支气管哮喘、肝硬化失代偿期等18个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保障病种总数由25种增加至41种(有两个病种合并)。同时,进一步提升了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优化完善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支付限额、认定标准、费用范围等重要指标,这项政策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分三批次,对新增病种的慢特病人员进行了慢特病认定。经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慢特病人员进行统一认定,共有508人符合规定标准,可享受新增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政策。
截止到目前,我市已有参保城乡居民共15014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总人次达到64191人次,总金额5239.57万元,统筹报销3523.84万元,其中享受新增病种保障待遇共508人。
从新旧政策比较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水平总体提高。在起付标准(门槛费)方面,新政策取消了500元的起付标准,参保患者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即进入报销范围,直接按比例报销,切实得到了实惠;在报销比例方面,着重向重病患者倾斜、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其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6个病种报销比例提高5-10%,达到8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由原来的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均70%,调整为一级75%、二级70%、三级65%。在支付限额方面,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新政策对原有病种的支付限额做了部分调整,其中限额提高的13种、限额降低的6种。同时,针对未纳入新政策的原有病种,采取“老人老办法”原则,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待遇,确保政策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