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健全 服务规范 管理有序
——《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施行两年来殡葬领域发生新变化
《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涉及殡葬设施管理、殡葬服务管理、丧事活动管理以及惠民殡葬政策、散埋乱葬治理等内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自2021年7月份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精密部署、内扩外延、全面覆盖推动盘锦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让殡葬新风吹进千家万户。两年来,条例的施行使我市殡葬领域发生了可喜变化。
殡葬设施 逐渐健全
推进智慧化信息化殡葬,创新殡葬服务机构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涵盖全市19个殡葬服务单位,设置了40个监控点位。搭建盘锦民政殡葬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了24小时免费殡葬服务热线96144,为市民提供殡葬相关业务预约、政策咨询等“3大类9大项21小项”殡葬服务,实现了“线上一站式受理、线下一条龙服务”的殡葬服务模式,有效解决群众遇事慌乱、司仪管理服务不规范、特定行业服务标准公众了解甚少、行业规范没有参照等问题。
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制定了《盘锦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十四五”规划》。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指导,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治理散埋乱葬。创新“飞地”模式推进市鹤栖园公墓扩建项目,破解主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缺少符合条件土地资源的难题、公墓限制城市发展的困境,规避了公益性公墓易亏损的风险。
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机构殡仪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共有高档火化机13台,运尸车辆26辆,市殡仪馆新建一座117平方米存尸冷库,可存放遗体150具,彻底解决了存尸能力不足问题,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加大散埋乱葬整治力度,建立骨灰去向跟踪日报告制度,通过专人入户劝导、司仪灵堂劝导,层层锁定骨灰去向,引导百姓集中安葬,年减少散葬骨灰约2000具;持续开展违规建设经营墓地和硬化大墓专项整治,排查违规硬化大墓。
殡葬服务 更加规范
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8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小组,常态化对我市“违规殡葬用品、违法违规丧事活动、违法违规运尸行为”3大殡葬领域10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市殡仪馆、公墓已全面禁止纸牛、纸马等纸扎实物入内,停止焚烧一次性纸绢花圈,改为电子花圈租赁。
每逢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春节等,市民政局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和县区民政局,对全市区域内殡葬销售网点进行联合检查,持续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为百姓营造健康有序的殡葬环境。探索将殡仪服务前置,成立驻市中心医院和辽油宝石花医院殡仪服务处,有效遏制非法运尸和“丧托”贩卖死亡信息行为。
丧事管理 文明有序
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殡仪服务从业人员能力评定工作,邀请省殡葬协会,对全市251名报名从业人员通过报名审核、入围考核、教育培训和能力评定考试四个程序的层层筛选,最终160人取得殡仪服务员、殡葬礼仪师、殡葬策划师能力资格。同时,建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对其服务能力考核打分,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由市场进行优胜劣汰。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1999年至2023年,我市共举办24次海葬活动,1362位逝者骨灰入海为安,参加人员3600余人。对参加海葬活动家属每具骨灰发放一次性补贴500元。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引领文明节俭绿色的殡葬新风尚。市鹤栖园公墓充分利用“边角土地”设立小型化、节地式生态墓葬群,利用文化景观增设花坛葬,建立墓碑背靠背的节地安葬模式,减少公摊面积。园区内树木既作为绿化景观,也可用来树葬,提高了土地使用率。
《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充分结合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实际,明确了殡葬设施、殡葬活动管理和各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了殡葬违法处罚措施,加强了对殡葬违法行为约束。实施至今,为我市殡葬管理和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