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市城管执法局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发布时间:2023-07-07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通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大力提高城管执法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使柔性执法成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建立柔性执法相关制度。健全执法各项制度规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执法过程中,积极采取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激励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引导确立诚信守法经营观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同时,实现城管执法队伍自我提升、自我净化。

为深入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柔性执法的工作方案、“721”工作法实施方案,建立柔性执法工作制度、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事项不予处罚119项、从轻处罚218项、减轻处罚82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项,并规定了相应适用情节及条件。免罚事项主要集中在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管理、民政殡葬管理等方面的执法事项,包括占道经营、门前四包、生活垃圾清运、散流体运输车辆未覆盖、临时占用绿地、露天烧烤、户外焚烧冥品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重点事项执法工作中,为更加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对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对触碰底线,涉及城乡规划、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劳动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明确不适用柔性执法,将严格依法查处。

城管执法人员积极转变执法方式,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寻求“严管”与“服务”的平衡点。城管队员的冷面孔少了,热心肠多了,硬性管理少了,主动帮忙多了,走出了“围追堵截”的老路子,既保障了市容整洁,也赢得了执法相对人的积极配合。开展柔性执法工作以来,市城管执法局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处理轻微违法行为4260件,免罚金额达112万余元,市容环境秩序得到了明显改观,也得到了市民和商户的认可和好评。

市城管执法局将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建立执法手段灵活多样,执法裁量尺度适当,执法方式柔和、及时、实用、注重效果的新型执法模式。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更加规范、高效、务实、为民,全面提升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的满意度,优化城市治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