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创盘锦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是我们的重要工作任务。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22年底,全市有效专利量、有效商标注册量分别为7247件和17006件,盘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拥有量分别为7.56件和2.66件,均居全省第四位;自2020年以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22年我市完成知识产权贷款34笔3.67亿;2022年培育示范、优势企业取得历史最好成绩——2家企业首次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6家企业首次进入国家优势企业名单,全市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5家。
纵观我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还需要在增加引领行业进步的头部企业数量上下功夫,还需要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上加大力度,在知识产权增量提质上继续努力。
当前,盘锦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关键期,高标准规范的重要转型期,高水平提升的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尤为重要。
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强省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区)建设,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本保障作用。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坚定支持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决维护最佳营商环境;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坚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优质生态系统,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迈入新征程,创造新业绩。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省市两会精神,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要以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更好地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氛围和环境,以成果成效为导向,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专利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以“小商标”打造“大品牌”,以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助力乡村振兴,为全市创新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