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销售假槟榔行为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依法查扣假冒槟榔20余包,维护了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有消费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线索:有部分超市销售的“口味王”槟榔,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线索,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发现部分超市销售的标注有“口味王”“和成天下”注册商标的口味王(福星高照)和口味王(金石之交)精制槟榔,在扫描包装二维码溯源信息时,显示与外包装标注信息不符,属于假冒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情况核实后,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产品进行了扣押,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随后,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已检查超市20余家、台球室1家,立案查处3起,查扣假冒槟榔20余包,货值上千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食品经营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相关凭证,以避免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了问题食品可以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