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消费安全 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我市掀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热潮
“走进3·15,盘锦在行动”。连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积极行动,深入落实国家市场总局和省局有关精神和部署,对今年我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做出安排,推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系列活动,掀起全社会关注消费安全、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的热潮。
随着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关注消费、促进消费、依法维权成为近期社会的一个热点。“3·15”是消费者的节日,也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利契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的永恒主题,更是广大消费者关心关注的切身权益问题。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实行鼓励和引导居民消费的政策,要求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要求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要求建设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相关部署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指明了工作的努力方向。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据了解,“3·15”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出了“走进3·15,消费环境建设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开展主题宣传,全面展示2022年以来本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
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优化消费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安排了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注重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强化消费领域新业态监管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动作用,推进协同监管,进一步发挥消协组织优势,切实提升消费者的参与度、满意度。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有效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同时,从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出发,找准消费者需求升级与生产者消费供给上对接不利的关键堵点,推动加强需求侧管理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促进实现消费市场的畅通发展和提质扩容,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市市场监管局要以“3·15”主题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六进”宣讲、以案说法,助力群众消费维权,通过强化监管和侵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同时,通过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足职能、真抓实干,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