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机制”推进常态化监管促安全
——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侧记
“警企联控,警商联保”联合警务机制顺利推进。
社区警务支队对全市“九小场所”开展安全巡查。
通过开展夜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车辆和违法驾驶行为。
深入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落实烟花爆竹储、运、销全范围管理。
通过巡逻、巡查保障盘锦境内林区、苇场的消防安全。
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形成“四项机制”,实现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化、常态化。
安全,是民生经济的发展根基!
安全,是生产生活的要素保障!
1月18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要求,指示各县区局、各警种支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集中警力、集中精力,从做好细节安全入手促进全面安全,从守住领域安全推进整体安全,狠抓重点、强力监管、严治隐患。
结合盘锦的区域特点,市公安局形成了“四项机制”,实现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化、常态化。
“专班+工作组+巡查组”立体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排查整治——
市公安局成立了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班统筹部署,党委班子成员明确领域分工、靠前指挥,对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及企业单位,督促和保障“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平稳、快速、有效推进。
各分局和治安、内保、交警、辽河保卫、社区警务、森林公安等警种支队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按照行动实施方案确立的大方向灵活调整,在各自领域形成切合实际的排查整治举措,科学运用警力、协同推进。
各警种大队和派出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巡查组,在辖区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专班和工作组的各项工作安排。
同时,市公安局组建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考评组,建立了考评制度、健全了责任体系,将专班、工作组、巡查组依次确定为第一、第二、第三责任人,哪个领域的工作推进不到位,哪里的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坚决追究责任人,全系统通报,促动全警绷紧弦、尽好责。
“日巡查、周汇总、月审查”机制,划定重点区域,深化隐患源头治理——
市公安局划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点:内保支队会同各分局做实水、电、油、气、热、石油化工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着重防范重点部位;以交警支队为主导,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路面管理、恶劣天气应急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车辆和违法驾驶行为,持续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治安支队联合各分局,进一步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管理,落实烟花爆竹储、运、销及燃放的全范围管理;社区警务支队做好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加强列管单位、场所的燃气使用专项治理,向市民宣传普及燃气安全常识;森林警察支队会同相关部门保障盘锦境内林区、苇场的消防安全,严防严惩盗猎偷捕违法行为,保护生态安全;辽河保卫支队会同各县区河湖警长、水利等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河湖及岸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问题,切实维护我市辽河流域防洪安全、航道安全和生态安全。
围绕这些重点领域,市公安局推行了“日巡查、周汇总、月审核”机制,要求各巡查组必须做到每日、每处巡查,每周将巡查汇总逐级上报至专班和工作组,通过梳理确定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排查整治重点,每月由专班对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集中审核,针对各领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治理。
“警企联控,警商联保”联合警务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确保经济安全发展——
12条重点产业链的头部企业、链条企业和重点领域企业及“九小场所”、道路交通等事关群众生活安全、经济安全发展领域的排查整治,由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直接督办,“警企联控,警商联保”联合警务机制正在顺利推进中。
内保支队工作组、巡查组目前已完成了全市产业链头部企业、重点企业、加油站的工作台账、值班制度、应急演练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散装加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协助企业确立了内部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与企业实现安全隐患联合巡查防控,确保安全生产隐患的有效预防和及时查治。
社区警务支队正在对全市“九小场所”开展第二轮安全巡查,并推进实施场所日常自查与巡查组不间断巡查相结合的安全联保模式,利用出租车电子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提升市民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镇街征集了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场所安全的常态化监管。
“隐患整改全过程督导”机制,提升整改质效,快速彻底消除隐患——
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启动一级勤务模式,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全警轮岗巡查、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在各重点领域共排查隐患167处,并全部整改达标。
如此高质高效的排查整治,得益于机制的促进和保障。
在隐患的整改环节,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建立了“隐患整改全过程督导”机制,要求各工作组对每一处隐患确定至少一名民警负责,全程监督、指导整改,在加快整改进度的同时,保证整改质量。
对重点企业和“九小场所”的隐患整改,内保支队和社区警务支队协助企业、场所形成节省时间、资金和人力成本的整改方案,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各类难题46件。
交警支队在“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整治专项行动中,依托“隐患整改全过程督导”机制,尽可能做到小问题现场整改,无法实现现场的,由一名民警负责跟踪督办,24小时内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四项机制”的推行,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公安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势必如城市“安全血脉”中的一支,流动不息,承载着各行各业的振兴发展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