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划定18处年货临时销售点方便群众购销
又是一年年货上市时。为满足市民节日年货需求、丰富年货市场,确保春节期间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稳定,市城管执法局提前规划,拿出有力措施,既保障节日年货供应,又保证市场有序经营。
过去,春节期间群众进城购销年货,主要选择人流密集的地方,所以市区主要干道、小区门前等地方成为首选。市民菜篮子、米袋子获得满足的同时,市容环境、交通出行等受到影响。为了方便市民群众购销,满足市民购买年货的生活需要,解决以往市区春节期间年货购销管理无序、污染街路环境卫生、影响交通等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干净整洁祥和的节日氛围,在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城区范围内规范设置了18处春节期间临时年货销售场所。
市城管执法局通过提前谋划、科学选址、协调沟通,今年的年货临时销售场所地点设置以便于交易、利于交通为宗旨。年货临时销售市场设置由辖区大队选址,在实地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参考市民历年销售和购买的习惯,考虑市民采购便利的基础上,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确定销售地点。
双台子区规范点位7处,时间为1月13日至1月21日;兴隆台区规范点位11处,时间为1月13日至1月27日。主要以销售食品类、日用品类和礼品类产品为主。
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与各部门联动配合,疏导各类年货经营摊贩,提前向销售摊贩告知、宣传、详解临时销售点地点、销售时间,请他们进入临时场所集中经营、统一管理。
年货临时销售场所开放后,辖区执法大队负责年货销售摊点的规范与管理,做好“年货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卫生保洁的监督、消防安全监管等。设专人值守,执法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广泛宣传,及时告知其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道路畅通,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安全规范。
今年年货销售点位遍布市区,周边市民可就近就便进行销售,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等处市民可以走最少的路、到最方便的地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