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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监督帮扶专项检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15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99

为配合我市生态环境局切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严格管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盘锦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委托,近日,盘锦检验检测中心赴我市多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监督帮扶专项检测工作,主要检测内容为企业生产装置的有组织废气检测以及其排污节点周边的无组织废气检测。

日前,我市持续高温天气,气象部门不断发布高温预警信息。中心检测人员克服酷热天气的影响,奔赴我市石化、化工和油品储运销行业,深入检测现场,携带沉重的检测设备,攀爬上每个正在生产的高达数十米的固定源检测平台,顶着炎炎烈日,以严谨的态度、敬业的精神、专业的技术、扎实的作风,有序、规范地开展采样检测工作。采样完成后,检测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送回中心实验室,为了确保样品的有效性以及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实验室工作人员接到样品后立即开始检测,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的检测工作。

挥发性有机物是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是一种性格比较活泼的气体,在大气中既可以以一次挥发物的气态存在,又可以在紫外线照射下再次生成固态、液态或二者并存的二次颗粒物存在。

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鼓励各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对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采取专业的防治技术措施;同时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的回收利用,尤其是生产系统中回用。

此外,为了更有效地防治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建议各石油化工企业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及配件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裕兴;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并及时主动向环保行政部门报送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