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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六大治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2-09-1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078

——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走过七年历程取得突出成效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心和民生工程,守护食品安全线,既是民生福祉的保证,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了“党政统管、部门联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群众获益”的创建格局,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夯基础,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贵在夯实基础,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出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新跃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市批批检测,发放统一销售凭证“一票通”。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成立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改造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全市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全部建立快检室,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强化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成立市场监管和农业监管2个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持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40个市场监管所全部达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组建48个检查员小分队,实现检查包保到户,清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到2021年底全市累计投入6.5亿元,同时撬动社会投入6.4亿元,完成12家农贸市场改造。

提升食品行业自律。建立“政府推动、金融助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行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索票索证“查验+快检”双重审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和公开承诺制度;外卖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餐饮单位同标同质。

抓攻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力,联合多部门参与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克难,形成了共建共治的社会合力。

开展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大力实施碧水、净土工程,守牢产地环境安全。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达耕地面积的80%。

开展农药兽药减量专项行动。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瘦肉精监测合格率100%。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彻底解决无证经营问题,学校食堂退出承包全部自营,集中配送单位全部通过体系认证,“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率100%。学校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考成绩2分。

开展食品“三小”整治专项行动。“三小”单位全部备案登记管理。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清理,有序引导“三小”进入集贸市场或固定场所经营。

开展优质粮食生产专项行动。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发布盘锦大米“1+7”、盘锦河蟹“1+6”系列地方标准。

开展进口食品守护专项行动。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和国内进口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行无差别全覆盖监管检查。

开展食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构筑“全部门”“全环节”“全过程”“全链条”“全封闭”的行刑衔接“五全”模式。开展一系列执法行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强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六大治理体系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健全责任体系。完善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智慧平台建设,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即强化全程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

健全电子追溯体系。建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问题可控、责任可追”的重点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平台;指导全市兽药经营店信息录入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全面推行“辽冷链二维码”系统,进口冷链食品实现食品全链条追溯。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研判监测。完善全市食品经营单位评估定级制度,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全部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保险+抽检”制度。

健全应急管理体系。57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覆盖全部县区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建立事故信息直报系统,健全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舆情网络监测体系。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全国首创“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故”联合应急处置模式。

健全社会共治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街道)“1+8”网格管理社会体系,创新推进食品安全“问检于民 你点我检”工作,积极拓宽有奖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