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荣获 “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辽宁省2018─2020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坚强动力,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落实落地见效,形成了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工作的良好局面,构筑了精神高地,凝聚了应急力量,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连续多年排在全省前列。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应急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胸怀大局、奋勇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强化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为推进盘锦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