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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三个立足”彰显基础性保障作用

发布时间:2021-04-2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80

    市自然资源局用创新的思路谋划工作,用探索的精神解决问题,用实干的劲头落实工作,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作为发展之基、生态之源、民生之本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五大安全”等方面取得实效,推动盘锦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市自然资源局严守耕地红线,“十三五”时期超额完成省下达耕地2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69万亩保护任务,连续多年在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十三五”期间实施国土综合整治项目50个,建设总规模11885公顷,新增耕地总面积2232公顷,建设规模居全省前三。坚决实施“退养还湿”,全力落实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要求,创新性运用“以打促稳、宽严相济、刑民互补、行刑衔接、教育引导、困难补助、信访稳控、政策扶持、专项执法”九项措施,“退养还湿”总面积达8.59万亩,滨海湿地“破碎化”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十三五”期间,我市实施退养还湿暨蓝色海湾整治、大凌河口等生态修复项目,面积6346公顷,投资金额3.53亿元。

    立足民生保障推动服务水平提升。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全面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台账、动态清查、后续处罚“三清零”,采取了“1+2+N”的工作模式,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民生为本、确保工程质量及消防安全、绝不允许违法者逍遥法外”三条工作底线,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若干意见》等政策制度,容缺受理、先行登记、跟进查处、依法完善,到目前为止,共解决116个小区69501户居民的登记难问题,追缴各类欠费和罚款合计2.02亿元,全市不动产登记信访案件逐年大幅下降。

    立足乡村振兴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市自然资源局支撑保障农垦改革发展,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域的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农用地资源资产价值较基准地价实施前增值30%,出台《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国有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的意见》,实现了国有农用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四资联动”,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要求,严控土地供给闸门,加强规划审批服务,紧盯已供地块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消化存量住房用地,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十三五”期间,共供应住宅用地593公顷,较“十二五”下降70.8%;年均居住用地地价动态监测指数为-0.85%,房地产市场稳定。探索国有农场住宅用地转让工作新路,以盘活国有农场居民点地区空闲住房和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为抓手,选定盘山县、大洼区和兴隆台区姚家村为试点,出台我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显化农村住房及土地财产价值,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