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严查 儿童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
4月初开始,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剑指问题儿童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等,对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经营场所进行了随机检查。本次专项检查,以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和化妆品网络经营者等场所为重点,主要严查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查销售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或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三无”进口化妆品的行为;严查其经营的儿童化妆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是否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严查经营含禁限用组分,标签标志却未按要求标注的化妆品;严查其是否索取和完善产品供应商及产品资料并对相关资料建档留存备查,是否建立化妆品台账管理制度,对来往票据建档留存备查;核对大包装规格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杜绝超期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严查是否存在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
执法人员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并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线索进行“回头看”。
此次专项检查是贯彻落实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普法宣传工作同检查工作有机结合,既要严肃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还要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到位,以保障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