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说“不”
近年来,随着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部分车辆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等问题突显,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出租车等合法营运车辆的正当利益。对此,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从8月26日起,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全面启动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动。
由双台子区政府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出租汽车执法大队,调集双台子交警大队、市城管执法局双台子大队等多个部门,采取多点位联合行动,对非法改装、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依法查处。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相关执法部门对双台子区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现状以及重点聚集部位进行分析研判。双台子区市场监督与交警部门主动对接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维修点等源头商户,加大对销售、改装非法车辆的检查力度,督促商家规范经营,严禁销售、改装非法车辆,从源头上切断非法电动三、四轮车的流通渠道。
行动中,兴隆台区执法部门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及辖区车流量的特点和电动三、四轮车的出行规律,对热电小区、牛官市场、天实物流园、辽河佳苑等电动三、四轮车重点聚集点位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加大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的原则,依法打击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共暂扣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30辆,有效遏制电动三、四轮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乱象。执法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出行时拒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朋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乱行乱停,既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电动三、四轮车的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行车常识,一旦发生事故,驾乘双方都会受到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路上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论发生单方事故,还是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将按照机动车定责并承担赔偿责任、追究法律责任。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多数存在无牌上路等问题,且驾驶者多数无证,故多数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