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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启动“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1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61

日前,兴隆台区财政补贴200万元,启动了汽车、家电、家装、商超零售行业联动的“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全区近40家相关企业参与活动,此活动将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消费需求释放,提振消费活力。

本次“以旧换新”活动采取汽车、家电、家装、商超零售行业联动的方式,通过对在兴隆台区购车的消费者进行汽车消费补贴的形式,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消费提“质”。具体活动方式是,在兴隆台区限上汽车经销企业购置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并在兴隆台区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的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可以申领相应金额的消费补贴,并可在兴隆台区参与活动的企业消费时使用。新车购车补贴按购置价格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在此基础上,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消费者,通过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含500元家电和5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

据兴隆台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总金额为200万元,先领先得,发完为止。活动时间为今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可实名登录“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进入兴隆台区汽车消费补贴专区,通过活动入口上传相关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汽车消费补贴将发放至“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平台”账户内,消费补贴有效期为领取成功后30天内,在此期间,消费者到参加活动的核销企业消费时可直接抵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