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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用好“大数据”监督手段 狠刹酒驾醉驾和“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1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42


“没想到纪委这么快就知道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一旦酒驾终究要付出代价,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近日,盘山县纪委监委通过酒驾醉驾人员未受到党纪处分问题大数据专项监督模型,发现某镇党员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线索,并立即开展调查,张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盘山县纪委监委将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规违纪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切入点,聚焦案件查办、问题溯源、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从制度机制上破局,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背后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四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县纪委监委建立“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深挖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同步查清“为什么喝”“和谁喝”“谁买单”等,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舌尖腐败”“车轮腐败”等问题。畅通与相关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会商问题线索渠道,出台《关于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协作配合信息通报机制》,完善查处即移送的“快查快办”机制,实现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实时研判,通过直报领导等方式简化工作流程,提升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质效,严防出现“漏网之鱼”。此外,追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责任,重点关注各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教育缺失、监督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严明纪法、整肃作风。

为做好酒驾醉驾案件“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送廉洁短信强化日常提醒,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此外,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开展约谈提醒等形式,推动案发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确保实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截至目前,共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15场次,组织1050余名党员和公职人员接受警示教育,签订承诺书230余份,发送廉洁提醒短信2850余条,发送严禁酒驾醉驾提示卡200多张。

“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大数据赋能增效,会同职能部门,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紧盯不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加大严管严查力度,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确保监督治理成果常治长效,助推全县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