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坚持“三严”拧紧干部选任监督责任链条
大洼区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以“三严”标准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将从严监督管理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严把任前关,防止“带病提拔”。将监督关口前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坚持对人选个人档案、廉政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防止“边提拔、边审查”现象发生。扎实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鉴定“双签字”、任前公示等制度,畅通12380信访举报渠道,对存在举报问题的干部,及时终止或暂缓选拔任用程序。同时,对选任工作进行全程纪实,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确保选拔任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倒逼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依规推荐和选任干部,从源头上移除“带病提拔”的“病根”。
严格任中管,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发《盘锦市大洼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区纪委监委等15家部门的责任分工,构建部门联动、信息联查、结果联用的干部监督体系,推动干部监督由“单兵作战”向“团队协作”转变。加强监督信息收集工作,注重从干部工作圈向“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延伸。坚持干部监督信息月报告制度和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从有关信访举报的受理核查中发现和收集有价值的信息,不断扩大有效监督范围,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2023年以来,已收集有效监督信息10余条,对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审任后账,增强责任意识。把好经济责任审计关,按照“逢离必审”的原则,从严做好离任审计工作,重点对财政财务收支、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开展审计。2022年至今,已委托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对50余名党政企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和清产核资,确保了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同时,扎实开展“一把手”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领导干部离任时,本人及所在单位须填报离任经济事项通知书、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通过严格规范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划清领导干部责任界限,有效确保了离任不离责,增强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