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实现“微腐败” 大清扫行动“三个新突破”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启动以来,盘山县纪委监委延续了2022年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成功经验,用“三个坚持”在实现大清扫行动全面推进、实现案件查深查实、实现清扫成色分量三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坚持全面推进、统筹部署,合力攻坚实现新突破。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建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机关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将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与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万件化访行动”等工作密切结合、统筹推进、合力攻坚,定期举行联合会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保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顺利开展。
坚持全面排查、包案查办,案件查实实现新突破。年初,县纪委监委将2022年6月份以来受理的190件信访举报进行逐件排查,共排查出涉及“微腐败”信访举报19件并及时上报。1月下旬,省纪委监委将19件举报件进行集中交办,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建立专门台账,做到时时督办、对账销号。按照党政“一把手”、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每人包案不少于5件的要求,在19个案件中,明确了县委书记包案5件、县长包案5件、县纪委书记包案5件,其余案件由县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成员包案。自“微腐败”大清扫案件交办以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全程指导、督办,定期听取案件查办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信访室不定期形成“微腐败”大清扫情况通报,于县纪委监委常委会后进行通报,助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
坚持集中力量、积极化访,清扫成效实现新突破。实行协作区办案模式,对涉及基层“微腐败”信访案件实行快查快办快结;合理调配办案力量,针对办案力量紧缺问题,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实行老带新、强配弱,确保办案人员、力量配置合理有序。针对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11件基层“微腐败”信访案件,全部履行提级办理手续,交由协作区或纪检监察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