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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为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打开“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23-04-27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50


47日,社区矫正对象宫某向街道司法所提出经营性外出申请:因公司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他准备下周二出发,用16天时间分别到位于甘肃、宁夏、内蒙古的四家公司处理这些问题。

外出时间长、路线跨度大,留给工作人员报批的时间很紧张。兴隆台区司法局优化审批流程,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后,认为外出申请确有必要且符合规定,随即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审批,并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和区人民检察院备案。411日,宫某如期出发。

2021年以来,为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兴隆台区司法局在依法矫正过程中,为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打开了绿色通道。矫正对象确需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每次审批有效期可达6个月。这种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为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在维护执行刚性的前提下,体现出社区矫正的柔性。

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的同时,社区矫正机构还要确保管得住。区司法局采取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核查手段,加大核查力度,防止其在目的地以外的城市逗留,杜绝脱管漏管情形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销假时,需提供与行程相对应的凭据,以检验其出行真实性,多措并举实现涉民企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