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 不断延伸监督触角防止“小病”变“重疾”
盘山县将重大节日前开展教育提醒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小病”变“重疾”,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就是要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常”和“长”的基础上,做深做好“细”和“实”的文章,不断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
坚持抓早抓小。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同时,为保障第一种形态精准运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前、帮助在前,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使用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批评教育、函询谈话等措施,推动“治病救人”常态化、制度化,让有过错的干部及时止损、轻装上阵,激励无过错的干部聚精会神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精准施策。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重点,对谈话对象具体情况“量体裁衣”,制定谈话方案,零距离面对面谈话。同时,结合案情,从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六项纪律问题、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配合组织调查及主观认错悔错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使谈话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强化“提前预防”思维,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聚焦基层党员干部小微权力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开展监督,通过严厉惩治“极少数”教育警醒“大多数”,起到警示预防良好效果。年初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