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滨经开区抓好安全生产夯实发展之基
当前,辽滨经开区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15条硬举措,落实省、市安委会会议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重点领域,压实安全责任,以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发展之基。
辽滨经开区注重从实际出发,认真谋划部署,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和要求落地见效。召开经开区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省、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并依据经开区实际,全面总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入做好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细落实落好“四方责任”,确保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此外,经开区安委会还依据会议内容制定出督导检查清单,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率队赴企业督导检查会议精神落实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经开区安委会从明晰工作职责、划清责任边界入手,在充分征求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意见后,出台了《盘锦辽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梳理完善,明晰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补齐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分工明确、边界清晰、职责到位,有序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
聚焦重点领域,压实安全责任。经开区安委会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域内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港口航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大排查,全面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针对危险化工品等重点领域,采取“专家审查+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安全领域专家深入排查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查找操作等领域隐患,系统排查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强化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的投入力度,彻底根除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