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住建局 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为切实解决兴隆台区住建系统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局属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创建优质高效的投资、置业和发展环境,兴隆台区住建局严格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精神和区纪委相关工作要求,以政治生态、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来推动和保障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根据《方案》中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问题清单提出的八项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区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要求,坚持真改实改,往深里抓、往实里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方案》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住建事业发展的动力。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以来,为15家企业贴身服务59次,极大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区住建局坚持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一网一门一次”等便利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目标,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