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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念好“三字经”让清明节更“清明”

发布时间:2022-04-0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63


清明节期间,大洼区纪委监委“早提醒、严监督、敢亮剑”,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绷紧纪律之弦,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早”提醒,绷紧纪律防线。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和倡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对使用塑料祭品、焚烧纸钱行为说“不”;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规定,带头落实文明节俭要求,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做革除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践行者和带头人。

“严”监督,做好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协作区联动监督作用,清明期间围绕执行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制度,除执行公务并经审核批准同意使用外,要求所有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封存管理,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同时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协调配合,通过查看部门业务报告、视频监控数据、发票管理系统等监督方式,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问题,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清明节”。

“敢”亮剑,加大通报曝光。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不力的镇街或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对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从严处理,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警醒一片的效果,持续释放纠治“四风”一刻不停、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