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近年来,大洼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勇于探索创新在实现常规巡察、村(社)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三个全覆盖”基础上,全力做好巡察整改评估验收,努力做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政治定位,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把巡察纳入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区委常委会先后21次研究巡察工作,区委书记书面约谈五名镇街党委书记,亲自审定每轮巡察方案和组长人选,对巡察重要事项作出批示18次。巡察组紧紧围绕“两个维护”,紧扣“三个聚焦”,灵活运用“12+N”工作法,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上一届区党委换届以来,常规巡察党组织72个,共发现问题694个,移交问题线索318件。
强化上下联动,持续提升巡察质效。针对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发现问题数量少质量不高、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巡察统筹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工作任务、工作力量、后勤保障、工作要点、督查考核“五统筹”;实施兄弟县区巡察异地交叉、混合编组;采取“互派式”“滚动式”“全员式”交叉巡察,破解人情干扰难题,实现巡察质效整体提升。2020年,市委交叉巡察新立、新开两镇,巡察发现问题48个,比未统筹前净增12个、增幅25%。
创新巡察方式,持续探索典型经验。探索形成“43810”村(社)巡察工作法,“4”是聚焦四项巡察重点,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3”是区分三种类型村(社),即普通情况类、风险隐患类、重点关注类;“8”是做好“巡察八步曲”,即定路径、编队伍、做动员、找重点、深了解、写报告、抓反馈、促整改;“10”是关注十个方面,即重点关注基层党组织不落实、不到位、不反腐、不公正、不守纪、不依法、不遵规、不亲民、不让利、不作为的情况和问题。在全市率先提出村(社)巡察全覆盖目标,率先出台村(社)巡察全覆盖指导意见,率先对村(社)进行提级巡察。截至2020年底,完成了对全区189个村(社)的巡察全覆盖。市级对大洼区西安镇提级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实地指导,压实区镇两级整改责任,解决了群众长期反映的文化生活、农田用水等问题,实现了村“两委”班子由软弱涣散向团结有力转变、党员队伍由党性意识缺失向党性观念明显增强转变、村风民风由缠访闹访向遵纪守法转变。
注重整改实效,持续加强成果转化。坚持做到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举、形成震慑与健全机制并重。区委8轮常规巡察共移交线索52件,经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组织处理31人。通过抽查民生领域巡察问题整改、严肃问责整改率低的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全覆盖评估验收等有效措施,有力推动了巡察问题整改,解决了许多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促使被巡察党组织共建立完善政治学习、权力监督、内部管理等制度47项,促进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一届区委巡察的各部门、单位共整改问题694件,综合整改率98%,群众满意度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