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纪委监委坚守“四字”方针 做细做实做深做精政治监督
大洼区纪委监委立足区情实际,坚持守正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力争把政治监督做细、做实、做深、做精。
坚守责任担当,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
强化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达到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目的,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委(党组)、纪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四个责任主体有效结合,形成“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责任链条,时刻督促责任主体把责任扛起来、落下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实行区级领导、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定期报告履责制度。探索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机制,各镇街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全年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个,其中问责党组织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人(涉及党政一把手2人)。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进行廉洁复议8577人次,其中涉及348名党政“一把手”。建立“1+1+N”片区协作机制,以“协作、联合、交叉、提级和1+1+N”的模式,将全区16个镇(街)划分为6个协作区。统一抽调办案力量、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使用信息资源,对人员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切实形成办案合力,确保高效顺利安全地完成案件查办任务。实行“双预审、双评查”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和案卷合格率。
坚定不移纠“四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按照党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紧盯节日病。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点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四风”动向,持续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节礼、滥发津贴补贴、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领导干部出入娱乐场所、领导干部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更有力。强化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用,整合司法、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组织全区189个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
围绕中心大局,从“严”上把监督职责履行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新的更高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从严监督检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疫情防控,发现问题线索13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调整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聚焦换届选举,下发严明纪律公告600份、“十严禁”“十不准”宣传卡片1.5万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751人次,发送严肃换届纪律警示短信2606条。受理信访举报6件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聚焦停车收费“微腐败”,监督检查9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聚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聚焦扫黑除恶常态化,下发监察建议书18份,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7次。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聚焦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自查自纠问题9个,全部整改完成,建立完善制度5项。
从严执纪问责,深化正风肃纪。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懒政”、治“庸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x+1”专项治理。2021年,区纪委监委牵头开展专项督查58次,进行作风纪律检查36次,对6个工作效能履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向3家单位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对71家单位发送了廉政提醒函,查处“四风”案件14件18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通报。
从严教育管理,力争群众满意。围绕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基础工作,将21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承办单位。加强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聘请正风肃纪监督员,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确保管理监督无死角;实行任前“双廉”机制,把牢干部任用关,对200余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洁审查;对171名新提拔交流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大力推进改革,从“强”上把监督力量凝聚好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转职能,聚焦主业。下决心回归主业,抓牢主责。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过两次清理,将参与的24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1个,精简率达55%,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加强镇街纪委和派驻机构的规范化建设,16个镇街纪委“两专三兼”达100%。实行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职制度,定期掌握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履职情况,逐步引导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种好“责任田”,基层自办案件明显提升。
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99件次,立案2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9人,继续保持办案“零事故。”突出执纪监督,严抓作风建设,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暗访检查。
转作风,抓好主力。全区95名纪检监察干部作出承诺,作风建设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特约监察员5名,对纪委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强化培训教育,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640余人次,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22名,投入20余万元用于纪委办案设备购买和视频会议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着眼持续发力,从“实”上把监督格局部署好
下一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利于执纪监督的制度环境。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大洼实际,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加快推进“三转”,提高善于执纪监督的工作能力。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收缩战线、攥紧拳头,坚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投身到党史学习教育中来,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问题。
强化监督责任,增强勤于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细化执纪监督职责,完善执纪监督程序,明确执纪监督方式,提高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综合运用好约谈、明察暗访、签字背书等工作方法,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意识。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敢于执纪监督的过硬队伍。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