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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2-01-04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64


近日,盘山县公安局坝墙子派出所接到姜家村村民报警,称其在辽河保护区国堤上发现一只从未见过的“大鸟”,该“大鸟”身体状况很差无力飞行,需要救助。

接到警情后,坝墙子派出所的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在对该“大鸟”体貌特征进行辨认后,确定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秃鹫,经初步检查,没有明显外伤,只是极为疲累,无法飞行。考虑到秃鹫是大型猛禽,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民警一边劝离现场围观的群众,一边与盘山县动植物管理站联系。

目前,这只被救助的秃鹫已被妥善安置救助,待其恢复健康后将放归大自然。

盘山县公安局提醒,秃鹫对生态环境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得到极大改善,群众偶遇“不速之客”的概率增大,如遇此类情况,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求助警方。对于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的,将依法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