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纪委监委靶向治疗“吃空饷”
大洼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靶向治疗”思维,依法依纪督促有关部门扛起责任,让“吃空饷”者难以遁形。今年,全区清退“吃空饷”人员12人,对未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的13人予以党纪政务处分,给予20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收缴违纪所得80余万元。
针对“吃空饷”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抓蛀虫”“正筋骨”的责任。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据劳动法和保险相关条例开展清查,邀请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参加专案联席会议,并根据相关纪检监察室调查的初步结果,以专业视角提出处置意见,做到了“有法可依”。同时,区纪委监委机关建立与人社、组织、编制、财政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细致开展排查,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核查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形成监督合力。在多部门联动、织密监督网的基础上,区、镇两级纪委监委将查处“走过场”“做虚功”作为工作落脚点,重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出现的底数不清、把关不严、措施不实、层层报表、层层落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吃空饷”及长期不在岗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整治清理“吃空饷”常态化,定期“大扫除”同样必不可少。区纪委监委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派驻机构全员参与,进行重点检查,创新建立“三查”工作法,“一查”医保就诊记录,对有关人员近年就医情况进行核查;“二查”年底考核相关资料,对有关人员是否参与年终考核进行核查;“三查”工资发放相关资料,对有关人员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是否合规进行核查。通过定期核查,让“漏网之鱼”无处可藏。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对“吃空饷”管不住,甚至不想管、不愿管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坚决落实责任倒追机制,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责任。同时,健全专项问题清单制度,建立“吃空饷”和长期不在岗问题台账,深挖长期不在岗人员背后的“支持者”,并进行处理。除此之外,还将专项整治中履职不力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政治意识不强、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回避问题和矛盾、消极应付等问题坚决予以整治,及时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区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查找制度规定及执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据统计,全区各单位围绕“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制度规范20余个。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还深入剖析本地区在“吃空饷”专项整治中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查找制度规定及执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职能部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