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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纪委监委“四环紧扣”严把乡案县审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1-11-1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28

  “你镇报审的孙某违纪案,经初步审核,发现存在条款适用错误等问题,请立即修正完善再送审。”近日,盘山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工作相关规定,严把乡镇纪委报送案件的审核关,通过村(社区)、镇(街)、协作区、县级纪委四个环节的紧密衔接,有效解决了基层纪律审查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统一了执纪尺度和标准,推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件审理室是乡案县审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卡’,只有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才能让每一起报审案件事后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村(社)层级深入群众发现问题。全县175名正风肃纪监督员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每日两次入户巡察、了解情况,将及时发现的问题线索上报镇(街)纪(工)委,让监督“神经元”延伸到百姓家门口。

  镇(街)层级查办案件初步审核。镇(街)纪(工)委对监督员上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由镇(街)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立案并开展进一步核实工作,并将核实结果呈报对应协作区进行审核。

  协作区层级二次审核严格把关。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对被审查人进行审理谈话、经案件审理小组研究讨论后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呈报县纪委监委进行二次审核。

  县级纪委提级审理确保质量。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审理小组初审案件的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定性量纪、适用条款等内容进行二次审核,下达审理意见,由镇(街)党(工)委作出处分决定,保证了案件质量。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审理镇(街)送审案件7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