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县区动态

大洼区协作区助推监督执纪执法高效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21-08-27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86

  为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量薄弱、职能发挥不充分、审查调查难度大等突出问题,大洼区纪委监委根据省、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设置协作区,着力构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协同新格局。目前,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处置问题线索同频率、同步骤、同标准,保障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统一领导,优势互补。纪检监察协作区坚持区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区指导原则,按照优势互补方式,将全区6个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镇街划为6个协作区,实现了“6+6+6”模式,采取“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镇街纪委+派驻机构”的联动协作模式,人员统筹调配,流程统筹安排,考核统一进行,形成责任明确、协作有力、运转灵活、制度配套的协作区工作机制。

  归口管理,高效协同。在日常组织管理中,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分管常委(委员)为召集人,兼任协作区组长,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工作;相关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协助协作区组长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业务指导;成员由协作区镇街纪委书记、专职委员和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聚焦政治监督、“关键少数”等重点监督事项、重点领域、重大事件的突出问题和教育、卫生、重要信访等民生关切,以及聚焦巡视巡察和党风政风监督反馈的共性问题、舆情热点等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完成区纪委监委指定协作区处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线索,镇街纪委、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认为疑难复杂、或有干扰、有阻力需要提级查办的案件线索,将一根线拧成一股绳、单兵作战转为兵团作战、统一调遣协同作战。

  协同贯通,一体推进。协作区按照“日常自主监督,协作集中办公”的工作模式,实行“一事一申请,一案一授权”,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在审查调查中,执行定方案、定进度、定时限的“三定”,统一调查程序、统一取证要求、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组卷标准的“四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坚持辖区回避、交叉办理原则,防止人情干扰,确保工作质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