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六个“进一步” 助推一届区委巡察取得明显实效
一届大洼区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大洼区委巡察机构始终坚守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着力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保障护航作用。
加强组织保障,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始终把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一届大洼区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27次,书记专题会8次,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领导小组组长批示5次,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参加进驻动员会、巡中督查指导、情况反馈等机制,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聚焦职责使命,政治巡察进一步深化。始终强化政治监督,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共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694条。同时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这些“关键少数”,发现问题线索全部移交有关方面处理,有效发挥了巡察震慑作用。
推进巡察全覆盖,监督质量进一步提升。始终把常规、专项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常态化开展监督,共巡察党组织72个。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成立巡察回访督查组,对每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式督查。把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落脚点,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11个镇街及区委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20个镇街、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严格整改,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把巡察村(社区)纳入整体规划,共巡察村级党组织188个,完成全覆盖任务,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推进整改落实,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始终抓主体责任、抓标本兼治、抓整改质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届区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向各单位巡察反馈的694个问题全部得到解决,整改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针对巡察移交的整改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完善制度60余项,堵塞漏洞,发挥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同时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环境整治、安全生产、项目建设、民生领域以及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切实增强干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思想融合,巡察格局进一步完善。积极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区纪委监委选派科级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强化巡前对接、巡中配合,着力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的贯通融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度和深度。
加强自身建设,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大“上挂代训”“以干代训”力度,5年来推荐参加市委巡察2人次,参加省委巡察1人次,开展巡察干部专题培训9期。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巡察队伍编制由最初成立时的10人,增加到15人;发挥巡察工作熔炉作用,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有2名在编巡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7名参加过巡察工作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