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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举行

发布时间:2024-04-19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263


4月18日,市委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举行。读书班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盘锦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市委书记王炳森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市政协主席白鸥出席。

参加读书班的领导同志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个人自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曲维东作专题辅导。

王炳森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全面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盘锦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的现实需要,切实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王炳森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学习《条例》,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通过学习《条例》,从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必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通过学习《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让盘锦党风政风社风更加清朗清新。必须激励党员、干部更好担当作为,通过学习《条例》,树起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王炳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市级领导同志要带头示范引领,学在先、作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同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