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盘锦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制定并公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法治建设考核分值在实绩考核(百分制)中提高至6.6分。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列为各级党校教学专题课程。组织市直新闻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盘锦市实际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盘锦市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常态化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对市政府14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分类统计,结合市直部门提出的优化职责意见进行优化调整。
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事项下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下放应急管理类政务服务事项105项。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体系。“医疗报销”等本地特色“一件事”线上运行,提供集成化服务近2.2万余次。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制度,2023年,全市共适用柔性执法制度减免罚84484个案件,累计减免罚金额3819万余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进一步把好立法各环节。科学编制2023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召开2023年度立法工作会议。审议《盘锦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
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先后开展3轮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府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共梳理出需要清理的政府规章3部、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以及其他市政府文件5758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定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制发《盘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盘锦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3年,共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府文件124件,出具审查意见或建议160余条。
二是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及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队伍。2023年,全市新注册公职律师15人,全年共提供法律服务120余件次。
三是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治理,2023年,全市105个政府失信问题全部办结,国家信息中心反馈的13个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治理工作中实现机构、案件“双清零”,盘锦市获评“辽宁省政务诚信建设优秀城市”。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累计整改行政执法类问题41个,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4件,追责3人,收缴行政执法证件3个。
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在司法部介绍的盘锦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典型经验将在全国推广。在全省首推点名调训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累计调训3423名行政执法人员。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成《盘锦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多领域应急预案的修订发布,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等多领域多类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2023年,1068家市直部门、驻盘重点企业开展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123场。
二是积极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业应急力量和社会志愿者力量比武培训活动,“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兵华锦队”成功获得国家专业应急队伍资格。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府院衔接”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后起诉案件21件“零败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7.26%,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14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双清零”案件全部办结。
二是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3年,共建成“村(居)民评理说事点”530个、“个人调解室”51个,调处矛盾纠纷12000余件,排查纠纷5700余件。2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7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效提高。加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监管,2023年法律服务群众满意率99.93%。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33件;累计受理仲裁案件77件,涉案标的额1700余万元。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深化。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培养“法律明白人”2678人,提前完成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社区)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32家普法示范点已达到省级标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对72件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启动了核查程序,发现问题线索5件。贯彻中共中央纪委机关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注重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督察整改。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有关要求,市县两级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以整改推动法治盘锦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覆盖。利用政府网站等平台,通过在线答复等多种形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要求,完成市1个、县区4个、镇(街道)48个、村(社区)530个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搭建工作。
二是推进盘锦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升级。推进全市7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归集公示工作,2023年,信用中国(辽宁盘锦)网站共发布信用动态信息1267条、公示7类行政管理信息9.5万条,向国家、省平台共享社保、水、电、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970万余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有待继续加强。区域间、部门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要求还需继续提升。
(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待继续提高。执法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还时有发生,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依然较高。
(三)法治队伍力量有待继续充实。各县(区)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力量仍然薄弱。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统筹协调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好年度重点工作,持续巩固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辽宁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多举措多领域不断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