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电子化收缴方式正式启用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9月5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兴隆台大队创新执法所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对一处多次劝说教育、提醒告知仍不改正违规行为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行为,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开具了第一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处罚电子缴费单。当事人王某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完成了罚款缴纳。这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处罚第一单电子缴费,标志着我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电子化收缴方式正式启用。是我市在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电子化、便民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又一举措。
近两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落实首违免罚执法机制。今年,为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落实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处罚电子化收缴,推出行政处罚电子化的缴纳方式。市城管执法局案件管理中心深入辖区大队执法一线,现场指导,对当场处罚简易程序案件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实践操作培训。
案件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选择微信、支付宝任意一个支付平台完成罚款缴纳。当事人可以通过支付平台进行查阅、下载、打印、查验票据,无需再去现场或指定的地点缴费,实现了缴款人缴费“零跑腿”。整个执法过程只需要短短几分钟,实现了“快查快处”。
多样化的缴款方式不仅使缴纳罚款手续得到简化,更加高效便民,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缩短了工作流程,也提升了行政执法效率。
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收缴机制,依托信息化技术,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智能化执法,构建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城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目前,城市管理领域当场行政处罚电子缴费已在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辽滨经开区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