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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

发布时间:2023-06-2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439

6月28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精神,听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改革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安排部署我市下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王炳森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邢鹏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新征程上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在新时代接力探索、接续奋斗、攻坚克难、锐意改革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对盘锦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破解发展难题靠改革、推动全面振兴靠改革,坚定改革信心、加快改革步伐,以超常规举措攻克一批事关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大改革问题,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会议强调,要持续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最突出、最紧迫、最现实的任务,持续优化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赋能行动,深化央企和地方合作,力争为全省作出突出贡献。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帮助市场主体放开手脚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要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畅通海陆大通道,高标准建设开放平台,全面加强区域开放合作。要加快民生重点领域改革,围绕共同富裕、美丽盘锦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等深化改革,加快补齐民生事业短板,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压紧压实改革责任,持续提升改革效能,强化改革督查考核,营造浓厚改革氛围,汇聚改革奋进的强大合力。

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惠莲作传达。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郭克敏作汇报。市领导刘占明、段家喜、徐同连分别就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央企+”行动,建设以智能化港口为核心、路港协同的现代综合交通物流体系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报。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